本條款及細則以英文編制,中文譯本僅供參考。如有任何不一致或歧義,以英文版本為準。
1. 佳能香港有限公司(下稱「佳能」)為香港電腦通訊節佳能香港有限公司S01展位體驗日及問卷調查(「本活動」)的[booth vendor]之一。
2. 本活動將於2021年8月20日至8月23日於香港電腦通訊節香港會議展覽中心3E展覽廳S01展位舉行。
3. 當本活動參加者(「參加者」)選擇提交體驗日之問卷調查予佳能,即表示參加者已閱讀、明白及同意遵守本條款及條件(「本條款及條件」)。
個人資料
4. 參加者明白及同意佳能將就本活動及在進程中向參加者收集個人資料。參加者亦同意並授權佳能使用所收集之參加者個人資料作本活動用途,包括聯絡、記錄或其他一切相關用途。
5. 參加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會被佳能用作下列一項或多項用途:
(i) 製作、處理及保存參加者資料,活動行政及管理;
(ii) 進行數據分析及研究;及
(iii)法律所需、容許的其他合法用途。
6. 另外,參加者可自由決定是否於問卷調查内相關方格填上剔號,以額外同意佳能使用其個人資料作商業影像方案及生產型文件處理產品及服務之直接促銷。該決定應分開獨立作出及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影響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及/或領取禮品的資格。
7. 提供個人資料屬自願性質。如參加者未能提供足夠資料,參加者或許不能參加活動。佳能將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其不時更新的隱私政策(https://hk.canon/zh_HK/consumer/web/privacy-policy ) 處理參加者的個人資料。
8. 參加者的個人資料主要被佳能使用,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被佳能透露予第三方以用作上述之用途。
9. 根據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第18 及22條以及附表1 第6 項原則的規定,參加者有權查閱及改正有關個人資料。因應有關要求,佳能可能向參加者收取費用。
10. 有關查詢參加者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查閱及改正,可循以下渠道查詢:
個人資料主任
佳能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九龍紅磡紅鸞道18號中國人壽中心A座5樓
電郵:privacy_officer@chk.canon.com.hk
領取禮品資格
11. 如參加者已完成本活動,則可以先到先得方式獲贈一個精美便利貼套裝(「禮品」)。
12. 為表公平,佳能及有關本活動之代理、廣告公司或供應商之員工及其直系家屬均沒有資格領取禮品。
13. 每位參加者最多只可以領取一份禮品。
14. 本活動可供領取的禮品數目限為700,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取消資格
15. 佳能保留取消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及/或領取禮品資格、及/或要求收回任何禮品之唯一及絕對權利而無須事前發出通知,如參加者:
(i) 違反本條款及條件;
(ii) 提供不真實或不完整的個人資料;
(iii) 於領取禮品時提供與參加時不符之個人資料;
(iv)以非法或不誠實的手法參加本活動;或
(v) 被佳能在合理情況下認為應該取消領取禮品資格。
領取禮品安排
16. 佳能將於參加者完成本活動後通知相關參加者領取禮品。佳能有權要求參加者提供於參加時提供的資料,包括參加者提供的個人資料,以作核實。
17. 如因參加者提供不完整或不正確之資料使佳能未能通知參加者,參加者將被視同放棄領取禮品權利,而佳能將有唯一及絕對的酌情權取消參加者的資格,並將禮品用予任何佳能認可之用途。
18. 禮品照片僅供參考。
19. 禮品不可兌換現金、不可退換、不可轉讓、不可轉售及不可兌換其他產品。
20. 禮品若有損毀、遺失或遭盜竊,佳能將不會另行補發。
21. 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禮品缺貨或停產或延後交貨,佳能無法依本條款及條件發出禮品,佳能保留唯一及絕對的酌情權延後安排發放獎品或換發同等值禮品予得獎者,並不會另行通知。得獎者恕不得挑選禮品之樣式或顏色。
其他事項
22. 如因通訊網路之任何問題或技術故障,以及網路系統或電腦軟硬件問題、故障,保安漏洞;或因參加者於參與本活動時有任何行為、錯漏,而導致任何損失,佳能恕不負責。
23. 因佳能及/或其僱員及/或本活動之合作夥伴之行為而引致參加者蒙受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損失、賠償、費用或開支(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利潤、節約、商譽、收入或合約的損失,無論有關損失是實際或預期,或任何性質之特殊間接或相應損失)或任何第三方對參加者採取的行動、申索及訴訟,佳能均不負上任何責任。儘管有任何相反的條件或條款,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無論是依據契約法、侵權法、衡平法或其他的法律基礎,佳能對於由本活動產生或與本活動有關的任何直接損失或損害之總承擔責任上限為港幣$100。
24. 佳能對本活動享有唯一及絕對的權利,包括本活動之取消、延期或細節的更改而無須事先通知任何人士。
25. 佳能保留不時對本條款及條件作出修改、刪除、增加及解釋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佳能保留最終決定權。
26. 佳能未有或延遲行使或執行本條款及條件的任何權利,並不能當作為佳能已放棄該權利或用作為阻止佳能在以後任何時間行使或執行該權利。
27. 本條款及條件中每一條款應有獨立的強制執行力,其效力不受其他條款之無效性所影響。倘若本條款及條件之任何條款於任何方面被定為無效、非法、不可執行或不能履行的,本條款及條件的其它條款之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及履行性不應因上述情況而在任何方面受到影響或損害。
28. 本條款及條件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的法律管轄及釋義。本條款及條件所引起或有關的任何糾紛,參加者均不可撤銷地服從香港法庭的專有司法管轄權。
29. 本條款及條件的原文為英文,中文譯本只供參考。如本條款及條件的中、英文版本出現歧義或不符,概以英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