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遠處主體或近距離主體
解決方案
當拍攝遠處主體或近距離主體時,在一般拍攝範圍下相機可能無法對焦。
根據拍攝條件設定最佳對焦範圍。
CAUTION
- 以下示例已假定 [拍攝模式] 設定為 <程式 AE> (
)。 - 在[超近拍] (
) 模式下,無法使用[光學變焦]及[數碼變焦]。 - 如果 [拍攝模式] 設定為 [自動] (
),[對焦區域] 將自動設定,因此無須執行此處介紹的步驟。 拍攝時,請按照如下所述與主體之間保持指定的距離。
- 轉動<變焦桿> 至 <廣角> (
) 以使用最大廣角端時,距離為 10 cm (3.9 in.)或以上。
) 以使用最大廣角端時,距離為 10 cm (3.9 in.)或以上。- 轉動<變焦桿> 至 <遠攝> (
) 以使用最大遠攝端時,距離為 1 m (3.3 ft.) 或以上。
) 以使用最大遠攝端時,距離為 1 m (3.3 ft.) 或以上。- 在以下拍攝模式中,您無法設定[對焦區域]。
- [風景] (
)、[運動] (
)、[日落] (
)、[煙火] (
)
)、[運動] (
)、[日落] (
)、[煙火] (
)要進行如下所示的快拍時,以[一般] (
) 模式拍攝。
) 模式拍攝。
如下所示,要拍攝距離鏡頭邊 50 cm 以內的主體時,以[微距] (
) 模式拍攝。
) 模式拍攝。
如下所示,要拍攝距離鏡頭邊 10 cm 以內的主體時,以[超近拍] (
) 模式拍攝。
) 模式拍攝。
如下所示,要拍攝有遠景的風景相片時,以[風景] (
) 模式拍攝。
) 模式拍攝。
1. 按相機的 <電源> 按鈕。

2. 按<微距>(
) 按鈕。
) 按鈕。
3. 出現下方螢幕。

左右按 <方向按鈕> 為拍攝條件設定最佳對焦範圍。
您選擇的對焦範圍將出現。4. 當拍攝有遠景的風景時,將[拍攝模式]設定為<風景> (
)。
)。
將<模式轉盤>設定為<風景>(
)。
)。5. 出現下方螢幕。

如果[風景] (
)顯示在液晶螢幕上,則表示相機處於[風景] (
) 模式。
)顯示在液晶螢幕上,則表示相機處於[風景] (
) 模式。NOTE
- 當在[微距](
)模式下操作<變焦桿>時,螢幕顯示如下。
當您移動變焦桿時,
[變焦欄]出現在螢幕上。
[變焦欄]出現在螢幕上。相機在變焦欄的黃色部份無法以
對焦(在黃色變焦欄範圍內變焦時,
(
) 將顯示灰色並以 (
)拍攝)。
對焦(在黃色變焦欄範圍內變焦時,
(
) 將顯示灰色並以 (
)拍攝)。
拍攝範圍由數值指示。- 各對焦範圍的距離如下 (從鏡頭端)︰在以下範圍以外拍攝時,主體可能會脫焦。
- [一般] (
) : 50 cm (1.6 ft.) - 無限遠 (W)* / 1.0 m (3.3 ft.) - 無限遠 (T)**
) : 50 cm (1.6 ft.) - 無限遠 (W)* / 1.0 m (3.3 ft.) - 無限遠 (T)**- [微距] (
) : 10 - 50cm (3.9 in. - 1.6 ft.) (W)*
) : 10 - 50cm (3.9 in. - 1.6 ft.) (W)*- [超近拍] (
) : 0 - 10 cm (0 - 3.9 in.) (W)*
) : 0 - 10 cm (0 - 3.9 in.) (W)** (W):轉動 <變焦桿> 至 <廣角> (
) 以使用最大廣角端時(最大廣角)。
) 以使用最大廣角端時(最大廣角)。** (T):轉動 <變焦桿> 至 <遠攝> (
) 以使用最大遠攝端時(最大遠攝)。
) 以使用最大遠攝端時(最大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