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使用無線通訊功能的國家和地區 (EOS M50)

    2018年2月28日
    8203946100

    解決方案

      符合 (截至 2018 年 2 月) 以下所列國家和地區的無線電信號法規。

      安哥拉
      澳大利亞
      奧地利
      亞塞拜然
      孟加拉國 (*1)
      比利時
      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
      保加利亞
      加拿大
      大開曼島
      中國
      哥倫比亞
      克羅埃西亞
      賽普勒斯
      捷克
      丹麥
      薩爾瓦多
      愛沙尼亞
      芬蘭
      法國
      喬治亞
      德國
      希臘
      瓜地馬拉
      香港
      匈牙利
      冰島
      印度
      愛爾蘭
      義大利
      牙買加 (*1)
      日本
      哈薩克
      肯亞
      拉脫維亞
      列支敦斯登
      立陶宛
      盧森堡
      澳門
      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
      馬來西亞 (*1)
      馬爾他
      摩爾多瓦共和國
      蒙古
      蒙特內哥羅
      緬甸 (*1)
      荷蘭
      新西蘭
      挪威
      波蘭
      葡萄牙
      羅馬尼亞
      俄羅斯聯邦
      法屬聖馬丁
      塞席爾
      新加坡
      斯洛伐克
      斯洛維尼亞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中國台灣省
      土耳其
      英國
      美國
      烏茲別克斯坦
      越南
      美屬維爾京群島
      葉門

      *1 僅允許使用在該國家/地區銷售的產品型號。

      某些國家和地區限制使用無線通訊功能,且在國家或當地法規下不合法使用可能會受到懲罰。請注意,在上表中以外的國家和地區使用無線通訊功能而導致的任何問題,佳能不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