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案
如果使用光學變焦無法近距離拍攝主體,請考慮以下方法。
IMPORTANT
- 本節說明適用於將 [拍攝模式] 設定為 [AUTO] 的相機。
REFERENCE
- 在某些 [拍攝模式] 下,可能無法進行 [數碼變焦] 設定。
[

:創意拍攝]、[

:自拍]、[

:平滑肌膚]、[

:手持夜景模式]、[

:低光照]、[

:單色]、[

:柔焦]、[

:魚眼效果]、[

:玩具相機效果]、[

:模型效果]、[

:極鮮艷色彩]、[

:海報效果]、[

:拍攝限時短片]
當遠處主體過遠以致不能使用光學變焦放大時,使用數碼變焦可放大至最高約 160 倍。
1. 按 [MENU] 按鈕,選擇 [

] 設定頁,然後設定 [數碼變焦] 為 [開]。
2. 將變焦桿移向 [

] 並按住直到變焦停止。
- 變焦達到最大可用變焦係數時變焦會停止 (影像明顯變模糊前),然後在螢幕上將這種情況指示出來。
3. 再次將變焦桿移向 [

]。
- 相機更加拉近主體。
-
為當前變焦係數。
IMPORTANT
- 移動變焦桿將顯示變焦欄 (指示變焦位置)。變焦欄以色彩標示,以表示變焦範圍。
- 黃色範圍:影像無明顯惡化 (變焦增強) 的數碼變焦範圍。
- 由於在某些記錄像素設定下藍色範圍不可用,所以按照步驟 2 可獲得最大變焦倍率。
NOTE
- 同時使用光學變焦和數碼變焦時焦距為 24 - 3840 mm (相當於 35mm 菲林相機的值)。(光學變焦的焦距為 24 - 960 mm。)
- 要停用數碼變焦,選擇 [MENU] -> [拍攝] 設定頁 (
) -> [數碼變焦] -> [關]。
視乎解像度設定和數碼變焦倍率,[變焦欄] 將顯示為黃色 (

:變焦增強)。
IMPORTANT
- 要避免使用 [數碼變焦] 拍攝時出現影像畫質下降的情況,請在變焦增強的範圍內進行拍攝。
透過數碼遠攝鏡,鏡頭焦距可以增加約 1.6 倍 或 2.0 倍。由於快門速度比放大 (包括使用數碼變焦) 到相同變焦倍率時的快門速度快,因而可以減少相機抖動。
REFERENCE
1. 按 [MENU] 按鈕,選擇 [

] 設定頁,然後設定 [數碼變焦] 為 [1.6x] 或 [2.0x]。
IMPORTANT
NOTE
- 增加 1.6 倍或 2.0 倍時焦距分別為 38.4 - 1536.0 mm 和 48.0 - 1920.0 mm (相當於 35mm 菲林相機的值)。
- 將變焦桿完全推至 [
] 最大遠攝側與使用 [數碼變焦] 將主體放大到相同尺寸時,快門速度可能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