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拍攝速度 (EOS 5D Mark IV)

    2016年8月29日
    8203010200

    解決方案

      連續拍攝速度如下。
      有關設定驅動模式以進行連續拍攝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相機隨附的使用說明書。
      NOTE
      • 連續拍攝速度依照佳能標準測試條件,可能根據主體、拍攝條件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 可執行連續拍攝,直至記憶卡存滿。
      • 在連續拍攝期間內置記憶卡存滿時,連續拍攝速度可能會因拍攝暫時停止而降低。

      驅動模式估計條件
      高速連續拍攝最快約 7.0 張/秒* 設定了伺服自動對焦或數碼鏡頭優化後進行防止閃爍拍攝、雙像素 RAW 拍攝或即時顯示拍攝時,連續拍攝速度會降低。
      * 視電源類型、電池電量、溫度、減少閃爍、雙像素 RAW 拍攝、數碼鏡頭優化、快門速度、光圈、主體狀況、亮度、自動對焦操作、鏡頭、閃光燈使用情況、拍攝功能設定等而定,高速連續拍攝期間的最大連續拍攝速度可能會下降。
      低速連續拍攝最快約 3.0 張/秒
      靜音連續拍攝最快約 3.0 張/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