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案
如果使用光學變焦無法近距離拍攝主體,請考慮以下方法。
IMPORTANT
2. 從選單螢幕中選擇 [

]。

:移動變焦桿選擇 [

] 設定頁。
3. 按 [

]、[

] 按鈕選擇 [數碼變焦],然後按 [

] 按鈕。
4. 按 [

]、[

] 按鈕選擇 [標準],然後按 [

] 按鈕。
5. 將變焦桿移向 [

]。
- 按住變焦桿直至變焦操作停止。
- 變焦達到最大可用變焦係數時變焦會停止 (影像明顯變模糊前),然後在螢幕上將這種情況指示出來。
6. 再次將變焦桿移向 [

]。
- 相機更加拉近主體。
-
為當前變焦係數。
IMPORTANT
- 移動變焦桿將顯示變焦欄 (指示變焦位置)。變焦欄以色彩標示,以表示變焦範圍。
- 黃色範圍:影像無明顯惡化 (變焦增強) 的數碼變焦範圍。
- 由於在某些記錄像素設定下藍色範圍不可用,所以按照步驟 5 可獲得最大變焦倍率。
NOTE
- 同時使用光學變焦和數碼變焦時焦距如下 24 – 400 mm (相當於 35mm 菲林相機的值)。
- 要停用數碼變焦,按 [MENU] 按鈕,選擇 [
:數碼變焦],然後選擇 [關]。
因設定記錄像素數及 [數碼變焦] 的放大倍率的方式而異,[變焦欄] (

) 可能顯示為黃色 (變焦增強)。
- 要避免使用 [數碼變焦] 拍攝時影像畫質降低,請在變焦增強範圍以內拍攝。
透過設定 [數碼遠攝鏡],鏡頭焦距可以增加約 1.6 倍 或 2.0 倍。由於快門速度比放大 (包括使用數碼變焦) 到相同變焦倍率時的快門速度快,因而可以減少相機抖動。
IMPORTANT
- [1.6x] 和 [2.0x] 只可以在 [C*]、[M]、[Av]、[Tv] 或 [P] 模式中設定。
2. 從選單螢幕中選擇 [

]。

:移動變焦桿選擇 [

] 設定頁。
3. 按 [

]、[

] 按鈕選擇 [數碼變焦],然後按 [

] 按鈕。
4. 按 [

]、[

] 按鈕將 [數碼變焦] 的設定選擇為 [1.6x] 或 [2.0x],然後按 [

] 按鈕。
NOTE
- 使用 [1.6x] 和 [2.0x] 時的焦距分別為 38.4 – 160.0 mm 和 48.0 – 200.0 mm (相當於 35mm 菲林相機的值)。
- 將變焦桿完全推至 [
] 最大遠攝側與使用 [數碼變焦] 將主體放大到相同尺寸時,快門速度可能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