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訂控制 (為控制指定不同功能) (EOS-1D X Mark II)

解決方案

您可以根據喜好將常用功能指定到各相機按鈕或轉盤。

自訂控制
1. 設定相機電源開關為 <ON>。

2. 將鏡頭對焦模式開關設為 <AF>。



3. 按下 <MENU> 按鈕顯示選單。



4. 在 [ ] 設定頁下,選擇 [自訂控制],然後按 < >。

5. 轉動 < > 轉盤選擇相機控制,然後按 < >。
  • 相機控制項的名稱及可指定的功能會顯示。
  • 左側圖表顯示選中按鈕或轉盤的位置。

6. 轉動 < > 轉盤選擇一項功能,然後按 < >。
  • 如果 圖示出現在螢幕的左下方,可按 < INFO。> 按鈕並設定其他相關選項。

7. 設定變更完成後,會重新顯示步驟 5 螢幕。
相機控制將變更為步驟 6 中設定的項目。
●按 < MENU > 按鈕以退出。
NOTE
顯示步驟 5 中的螢幕時,您可按下 [ ] 按鈕將自訂控制設定恢復至預設設定。請注意 [ :自訂控制] 設定並不會取消,即使選擇 [ :清除全部自訂功能(C.Fn) ]。

相機控制項的可指定功能
功能
自動對焦測光與自動對焦啟動*1*1






停止自動對焦





切換到已註冊自動對焦功能


*2*2
*2



ONE SHOT AI SERVO
*3*3*3*3
*3



切換至註冊的自動對焦點


*3*3
*3



自動對焦點直接選擇








*4*5
選擇自動對焦點








*6
暫停短片伺服自動對焦







曝光測光啟動









自動曝光鎖




自動曝光鎖 (按下按鈕時)









自動曝光鎖 (按住)




自動曝光鎖、停止自動對焦








閃燈曝光鎖





ISO 感光度









設定 ISO 感光度 (按住按鈕並轉動 )









ISO 感光度 ( 測光時)









設定 ISO,









曝光補償 (按住按鈕並轉動 )









M 模式中的快門速度設定








M 模式中的光圈設定








功能
影像影像大小選擇









單按影像畫質設定


*7
*7*7



單按影像畫質 (按住)


*7
*7*7



記錄功能 + 卡/資料夾選擇









相片風格









白平衡選擇









操作景深預覽








啟動影像穩定器







選單顯示









註冊/召回拍攝功能
*8*8







按下按鈕時解鎖








開始記錄短片 (設定 時)






切換至自訂拍攝模式









影像重播









放大/縮小(按 SET,轉動 )









放大/縮小按鈕








播放按鈕








INFO 按鈕








刪除按鈕








保護按鈕








在設定的功能間循環




*9




閃光燈功能設定









無效 (關閉)

*1: 如果指定至 < AF-ON > 或 < > 按鈕,按 < INFO.> 按鈕,顯示設定螢幕時,可設定詳細的自動對焦設定。拍攝時,按 < AF-ON > 或 < > 按鈕將根據設定執行自動對焦。
*2: 顯示設定螢幕時,按 < INFO.> 按鈕以顯示詳細設定螢幕。轉動 < > 或 < > 轉盤選擇要註冊的參數,然後按下 < > 以添加核取標記 [ ]。選擇一個參數,然後按 < > 可調整參數設定。按下 < > 按鈕,可以將設定恢復至預設值。
*3: 顯示設定螢幕時,當按下 < INFO.> 按鈕,您可選擇 [只有在按住按鈕時切換] 或 [每次按按鈕時切換]。
*4: 顯示速控轉盤設定螢幕時,可按 < INFO.> 按鈕,然後設定轉動 < > 轉盤時自動對焦點的切換方向。[方向:自動對焦點切換] 設定 ([水平] 和 [垂直]) 將用於單點重點自動對焦、單點自動對焦、手動選擇:自動對焦點擴展和擴展自動對焦區域:周圍。[方向:區域自動對焦框切換] 設定 ([區域循環]、[水平] 和 [垂直]) 將用於區域自動對焦。
*5: 在多功能控制器設定螢幕上,按下 < INFO.> 按鈕,當按下 < > 中心時,可選擇相機切換至的自動對焦點 ([ 切換到中央自動對焦點 ] 或 [ 切換到註冊的自動對焦點 ])。
*6: 顯示設定螢幕時,按 < INFO.> 按鈕,然後設定轉動 < > 轉盤時自動對焦點的切換方向。[方向:自動對焦點切換] 設定 (用於 [水平] 和 [垂直]) 將作用於單點重點自動對焦、單點自動對焦、手動選擇:自動對焦點擴展和擴展自動對焦區域:周圍。[方向:區域自動對焦框切換] 設定 ([區域循環]、[水平] 和 [垂直]) 將用於區域自動對焦。
*7: 顯示設定螢幕時,按 < INFO.> 按鈕可為此功能設定影像大小。
*8: 顯示設定螢幕時,按 < INFO.> 按鈕以顯示詳細設定螢幕。轉動 < > 或 < > 轉盤選擇要註冊的功能,然後按下 < > 添加核取標記 [ ]。選擇一個功能,然後按 < > 可調整設定。按下 < > 按鈕,可以將設定恢復至預設值。選擇 [註冊目前的設定],將會註冊相機的當前設定。
*9: 顯示設定螢幕時,按 < INFO.> 按鈕以顯示詳細設定螢幕。可選擇要進行切換的功能。轉動 < > 轉盤選擇想要的功能,然後按下 < > 添加核取標記 [ ]。然後選擇 [確定] 註冊該設定。

NOTE
表示配備影像穩定器的超遠攝鏡頭上提供的 [自動對焦停止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