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案
使用該相機,您可在檢視相機液晶螢幕上的影像時進行拍攝。這稱為「即時顯示拍攝」。
本頁介紹如何更改即時顯示拍攝的對焦模式。關於如何以預設設定進行簡易即時顯示拍攝的詳情,請參閱相關資訊。
請注意︰某些拍攝步驟因靜止影像或短片而異。拍攝靜止影像時,請參閱關於靜止影像的說明;拍攝短片時,請參閱關於短片的說明。
1. 開啟相機液晶螢幕,然後將電源開關設定為[ON]。
要使用自動對焦進行對焦,請轉到
Part II。要手動對焦,請轉到
Part III。
Part II 和 III 描述拍攝靜止影像和短片的一般步驟。
此外,還可以在所有拍攝模式下使用輕觸式快門功能。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相機的使用說明書。
4. 確定相機已準備好拍攝影像,然後按[MENU]按鈕。
5. 按[

], [

鍵選擇MENU螢幕上的設定頁。
- 要拍攝靜止影像,選擇 [
] 設定頁中的 [鏡頭像差校正 (Lens aberration correction)] 或 [周邊亮度校正 (Peripheral illumin. correct.)]。
- 要拍攝短片,選擇 [
] 設定頁中的 [鏡頭像差校正 (Lens aberration correction)] 或 [周邊亮度校正 (Peripheral illumin. correct.)]。
6. 選擇[自動對焦方式],然後按[

].
7. 選擇想要的自動對焦方式,然後按[

].
NOTE
當影像顯示在液晶螢幕上時,按[

]按鈕可在速控畫面上設定自動對焦模式等。
9. 要拍攝靜止影像,按[

]按鈕,要拍攝短片,按[MENU]按鈕,然後關閉選單視窗。液晶螢幕上將出現一張影像。
Part II-1 使用自動對焦 (臉部+追蹤) 對焦
在 [

+追蹤] 自動對焦中,相機偵測並對焦人臉。如果臉部移動,自動對焦點 <

> 也會移動以追蹤臉部。
11. 半按快門按鈕,相機將會對 [

] 框覆蓋的臉部對焦。
- 成功對焦後,自動對焦點會變為綠色並會發出提示音。
- 如沒有成功對焦,自動對焦點會變為橙色。
IMPORTANT
- 此時,相機已對焦成功但尚未拍攝相片。要拍攝相片,請執行 Part IV 的操作。
- 主體的臉部嚴重脫焦時,臉部偵測將無法使用。在這種情況下,將鏡頭的對焦模式開關設定為[ MF ]並手動對焦。
- 人臉以外的其他物件可能會被偵測為臉部。
- 畫面中的臉部太小或太大、太亮或太暗、傾向一邊或部份隱藏時,臉部偵測均無法操作。
- [
] 可能只覆蓋部份臉部。
Part II-2. 使用自動對焦 (FlexiZone - 多點) 對焦
[FlexiZone - 多點] 是一種可以輕鬆對移動主體對焦的自動對焦方式。
可以使用最多 49 個自動對焦點進行廣角區域對焦 (自動選擇)。此廣角區域還可以分為 9 個對焦區域 (區域選擇)。
- 成功對焦後,自動對焦點會變為綠色並會發出提示音。
- 如果對焦不成功,區域框為橙色。
IMPORTANT
此時,相機已對焦成功但尚未拍攝相片。要拍攝相片,請執行 Part IV 的操作。
NOTE
- 當相機使用自動對焦點選擇未能對焦到所需的目標主體時,請將自動對焦方式切換到區域選擇或 [FlexiZone - 單點],然後重新對焦。
- 自動對焦點數因[
: 長寬比]設定而異。長寬比為[3:2]、[4:3]和[16:9],則有49個自動對焦點。長寬比為 [1:1],則有 35 個自動對焦點。
Part II-3. 使用自動對焦 (FlexiZone - 單點)
在 [FlexiZone - 單點自動對焦] 下,相機以單點自動對焦點進行對焦。這在要對焦特定的主體時非常有效。
10. 自動對焦點[

] 將出現。短片拍攝過程中,如果將 [短片伺服自動對焦] 設定為 [啟動],自動對焦點將以較大的尺寸顯示。
- 成功對焦後,自動對焦點會變為綠色並會發出提示音。
- 如沒有成功對焦,自動對焦點會變為橙色。
IMPORTANT
此時,相機已對焦成功但尚未拍攝相片。要拍攝相片,請執行 Part IV 的操作。
3. 完成Part I的步驟1和2後,將鏡頭對焦模式開關設定為[MF]。
4. 要拍攝靜止影像,確認相機已準備就緒,然後按[

] 按鈕。
5. 即時顯示影像會出現在液晶螢幕上。
轉動鏡頭對焦環以初步對焦。
6. 按[

]按鈕放大框中的區域。
您亦可輕觸螢幕上的[

] 放大影像。
7. 按[

], [

], [

], [

]鍵移動放大框(

) 至想要對焦的位置。
如要返回螢幕的中心,請按[

]或[

] 按鈕。
8. 按[

]按鈕放大框中的區域。
每次按[

]按鈕,影像放大倍率將按如下順序變更:
1x -> 5x -> 10x -> 正常檢視
9. 查看放大的影像時,轉動對焦環以對焦。

: 自動曝光鎖

: 放大區域位置

: 放大
10. 對焦後,按[

]按鈕以正常檢視查看影像構圖。
按 Part II-III 的說明完成對焦後,便可開始拍攝。
要拍攝靜止影像,完全按下快門按鈕。
- 拍攝相片,拍攝的影像將顯示在液晶螢幕上。
- 影像檢視結束後,相機將自動返回即時顯示拍攝。
要拍攝短片,請按[

].
- 要停止拍攝短片,請再次按[
]。
- 拍攝短片時,「
」標記會顯示於螢幕右上角。
使用即時顯示拍攝時,請留意下列註釋。
IMPOR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