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變焦進行拍攝的技巧 (位於遠攝端) (PowerShot SX60 HS)
解決方案
如果使用光學變焦無法近距離拍攝主體,請考慮以下方法。
當遠處主體過遠以致不能使用光學變焦放大時,使用數碼變焦可放大至最高約 260 倍。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標準]。
按 <MENU> 按鈕,在 [拍攝] 設定頁 (
) 上選擇 [數碼變焦],然後設定 [數碼變焦] 為 [標準]。
) 上選擇 [數碼變焦],然後設定 [數碼變焦] 為 [標準]。
IMPORTANT
- 移動變焦桿將顯示變焦欄 (指示變焦位置)。變焦欄的顏色將因變焦範圍的變化而變化。
--白色範圍:影像不會模糊的光學變焦範圍。
--黃色範圍:影像無明顯惡化 (變焦增強) 的數碼變焦範圍。
--藍色範圍:影像惡化的數碼變焦範圍。
由於在某些解像度設定下藍色範圍不可用,所以可以變焦至最大變焦係數
- 在某些解像度設定和變焦倍率下,變焦的影像可能看起來比較模糊。在這種情況下,變焦倍率顯示為藍色。
- 在以下模式下無法使用 [數碼變焦]:
[創意拍攝] (
)、[手持夜景模式] (
)、[低光照] (
)、[高動態範圍模式] (
)、[魚眼效果] (
)、[模型效果] (
)、[玩具相機效果] (
)、[柔焦] (
)、[單色] (
)、[極鮮艷色彩] (
)、[海報效果] (
)、[慢動作短片] (
)
)、[手持夜景模式] (
)、[低光照] (
)、[高動態範圍模式] (
)、[魚眼效果] (
)、[模型效果] (
)、[玩具相機效果] (
)、[柔焦] (
)、[單色] (
)、[極鮮艷色彩] (
)、[海報效果] (
)、[慢動作短片] (
)NOTE
- 同時使用光學變焦和數碼變焦時的焦距為 21 – 1,365 mm (單獨使用光學變焦時為 21 – 5,460 mm) (相當於 35mm 菲林相機的值)。
- 要停用數碼變焦,選擇 MENU > [
] 設定頁 > [數碼變焦] > [關]。
因設定記錄像素數及 [數碼變焦] 的放大倍率的方式而異,[變焦欄] 可能顯示為黃色 (變焦增強)。
要避免使用 [數碼變焦] 拍攝時影像畫質降低,請在變焦增強範圍以內拍攝。

透過設定 [數碼遠攝鏡],鏡頭焦距可以增加約 1.6 倍 或 2.0 倍。由於快門速度比放大 (包括使用數碼變焦) 到相同變焦倍率時的快門速度快,因而可以減少相機抖動。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1.6x] 或 [2.0x]。
1. 按 <
> 按鈕,然後從 [拍攝] 設定頁 (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1.6x] 或 [2.0x]。
> 按鈕,然後從 [拍攝] 設定頁 (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1.6x] 或 [2.0x]。
IMPORTANT
- 數碼遠攝鏡不能與數碼變焦或自動對焦點放大一起使用。
- 可以在以下模式中使用 [1.6x] 或 [2.0x]:
*,
*,
,
,
,
.*選項因指定的拍攝模式而異。
NOTE
- 使用 [1.6x] 和 [2.0x] 時的焦距分別為 33.6 – 2,184.0 mm 和 42.0 – 2,730.0 mm (相當於 35mm 菲林相機的值)。
如果放大時無法追蹤主體,暫時縮小可使其更容易找到。

1. 按 <電源> 按鈕以開啟相機。
2. 按住 <
> 按鈕。
> 按鈕。
相機推遠並在之前標示的區域周圍顯示白框 (按下 <
> 按鈕前)。
> 按鈕前)。
3. 對準相機使主體進入白框,然後釋放 <
> 按鈕。
> 按鈕。- 恢復之前的放大倍率,使白色圈起的區域重新填滿螢幕。

IMPORTANT
- 相機推遠時,不會顯示某些拍攝資訊。
- 短片拍攝期間,如果按 <
> 按鈕,則不顯示白框。同時請注意,如變焦等相機操作雜音將被記錄下來。
NOTE
- 如果要以步驟 2 中螢幕的變焦倍率拍攝,完全按下快門按鈕。
- 可在變焦構圖輔助後調整相機要恢復的變焦倍率 (釋放 <
> 按鈕時),方法是按住 <
> 按鈕的同時移動變焦桿調整白框的尺寸。 - 要在按下 <
> 按鈕時調整顯示的區域,請訪問 <MENU> > [拍攝] 設定頁 (
) [
顯示區域],並選擇三個選項之一。 - 在自拍模式中完全按下快門按鈕後,無法使用 <
> 按鈕變更變焦倍率。
在更容易構圖的遠攝端可降低相機抖動。
1. 按 <電源> 按鈕以開啟相機。
2. 變焦至遠攝端,然後按 <
> 按鈕。
> 按鈕。
按住 <
> 按鈕。<
> 會顯示,且會應用最適合在遠攝端拍攝的影像穩定器。
> 按鈕。<
> 會顯示,且會應用最適合在遠攝端拍攝的影像穩定器。REFERENCE
要逐步細調主體的尺寸,按住 <
> 按鈕的同時移動變焦桿。
> 按鈕的同時移動變焦桿。3. 按住 <
> 按鈕,半按快門按鈕對焦主體。
> 按鈕,半按快門按鈕對焦主體。
4. 完全按下快門按鈕進行拍攝。
IMPORTANT
- 變焦倍率在以下情況下無法進行調整:按 <
> 按鈕的同時還按住了 <
> (構圖輔助 – 搜尋) 按鈕。 - 按住 <
> 按鈕的同時重新構圖可能會使影像穩定器的效力減弱。這種情況下,[
] 以灰色顯示。如果發生這種情況,鬆開 <
> 按鈕,構圖,然後再次按該按鈕。 - 如果在按住 <
> 按鈕的同時開始記錄短片,影像穩定器可能會重新構圖影像。拍攝短片時請勿按住 <
> 按鈕。
NOTE
儘管按住 <
> 按鈕的同時無影像穩定器圖示顯示,但仍會應用最適合在遠攝端拍攝的影像穩定器。
> 按鈕的同時無影像穩定器圖示顯示,但仍會應用最適合在遠攝端拍攝的影像穩定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