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案
如果使用光學變焦無法近距離拍攝主體,請考慮以下方法。
當遠處主體過遠以致不能使用光學變焦放大時,使用數碼變焦可放大至最高約 120 倍。
按 <MENU> 按鈕,在 [拍攝] 設定頁 (

) 上選擇 [數碼變焦],然後設定 [數碼變焦] 為 [標準]。
IMPORTANT
- 移動變焦桿將顯示變焦欄(指示變焦位置)。變焦欄的顏色將因變焦範圍的變化而變化。
--黃色範圍:數碼變焦範圍,影像無明顯惡化 (變焦增強)。
由於在某些解像度設定下藍色範圍不可用,所以透過將變焦桿移至最大變焦倍率端可獲得最大變焦倍率
- 在某些解像度設定和變焦倍率下,變焦的影像可能看起來比較模糊。在這種情況下,變焦倍率顯示為藍色。
- 在以下模式下無法使用 [數碼變焦]:
- [創意拍攝] (

)、[高畫質高速連續拍攝] (

)、[手持夜景模式] (

)、[低光照] (

)、[魚眼效果] (

)、[模型效果] (

)、[玩具相機效果] (

)、[柔焦] (

)、[單色] (

)、[極鮮艷色彩] (

)、[海報效果] (

)、[慢動作短片] (

)
NOTE
- 同時使用光學變焦和數碼變焦時的焦距為 25 – 3000 mm (單獨使用光學變焦時為 25 – 750 mm) (相當於 35mm 菲林相機的值)
- 因記錄像素設定及變焦係數而定,影像可能較為粗糙 (變焦係數將顯示藍色)。
因設定記錄像素數及 [數碼變焦] 的放大倍率的方式而異,[變焦欄] 可能顯示為黃色 (變焦增強)。
要避免使用 [數碼變焦] 拍攝時影像畫質降低,請在變焦增強範圍以內拍攝。
透過設定 [數碼遠攝鏡],鏡頭焦距可以增加 1.6 倍 或 2.0 倍。由於快門速度比放大 (包括使用數碼變焦) 到相同變焦倍率時的快門速度快,因而可以減少相機抖動。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1.6x] 或 [2.0x]。
1. 按 <

> 按鈕,然後從 [拍攝] 設定頁 (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1.6x] 或 [2.0x]。
IMPORTANT
- [數碼遠攝鏡] 不能與數碼變焦或自動對焦點放大一起使用。
- 長寬比設定為 [4:3] 時,才可以使用 [數碼遠攝鏡]。
- 相機設定為以下一種拍攝模式時,才可以使用 [數碼遠攝鏡] ([1.6x] 和 [2.0x])。
、
、
、
和
。
NOTE
- 使用 [1.6x] 和 [2.0x] 時的焦距分別為 40.0 – 1200 mm 和 50.0 – 1500 mm (相當於 35 mm 菲林相機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