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案
您可使用自訂功能自訂各種相機設定以配合您的拍攝偏好。自訂功能只能在創意拍攝區模式中進行設定及應用。
您可為快門/自動曝光鎖按鈕及

(刪除) 按鈕指定預設設定以外的功能作為相機的自訂功能。
可將一項常用功能指定給 <

> 按鈕。相機準備拍攝時,按 <

>.
可指定至 <

> 按鈕的功能如下。
編號 | 設定詳細資訊 |
0:一般 (設定中央自動對焦點) | 這是購買相機時的預設設定。 |
1:景深預覽 | 光圈 (隔板) 僅在拍攝瞬間會發生變化。其他情況下光圈會保持全開狀態。
因此,查看液晶螢幕上的場景時,景深看起來略窄。
按 < > 按鈕將鏡頭停在當前的光圈設定並檢查景深 (有效對焦範圍)。
|
2:ISO 感光度 | ISO 感光度設定畫面會出現。按 < > / < > 按鈕或轉動 <主轉盤> 轉盤設定 ISO 感光度。 |
3:閃燈曝光補償 | 如果主體的閃燈曝光未如所愿進行補償,設定閃燈曝光補償。可以在 ±2 級間以 1/3 級為單位設定曝光補償。 |
4:增加 LCD 亮度 (暫時) | 按 < > 按鈕將液晶螢幕亮度設定為選單「7」設定的同等等級。再次按按鈕將恢復到之前的亮度。如果電源設為 或使用選單顯示亮度調整螢幕,將恢復為之前的亮度。 |
如要變更快門/自動曝光鎖按鈕及刪除按鈕的功能,請按照下列步驟操作。
3. 選擇 [

] 下的 [自訂功能 (C.Fn)],然後按 <

/SET> 按鈕。
4. 按 <主轉盤> 選擇自訂功能編號,然後按 <

/SET> 按鈕。
此處以選中 [C.Fn-5:快門/自動曝光鎖按鈕] 為例。
5. 按 <主轉盤> 選擇設定 (數值),然後按 <

/SET> 按鈕。
在螢幕底部,當前的自訂功能設定會顯示在相應自訂功能編號下。
6. 按<MENU>按鈕。步驟 3 的螢幕會重新顯示。
NOTE
在步驟 3 中的 [清除設定] 下,選擇 [清除全部自訂功能(C.Fn)] 以清除全部自訂功能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