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長寬比

解決方案

    可以變更影像的寬高比。
    IMPORTANT
    • 以下示例已假定 [拍攝模式] 設定為 [程式] ()。
    • 在以下拍攝模式中,您無法設定 [長寬比]。
    - [短片摘要] ()、[高速連續拍攝] ()、[平滑肌膚] ()、[手持夜景模式] ()、[低光照] ()、[魚眼效果] ()、[玩具相機效果] ()、[柔焦效果] ()、[iFrame短片] ()、[慢動作短片] ()
    • 操作按鈕的位置及形狀、顯示的螢幕及設定項目可能因您使用的型號而異。


    1. 按相機的 <電源> 按鈕。
    如果正在使用 IXUS 240 HS / IXUS 245 HS,則請設定 <模式開關> 為 [拍攝] ()。


    2. 出現下方視窗。



    觸摸 [FUNC.]()。


    3. 出現下方視窗。



    上下拖動左側的選單以選擇 [4:3]。
    觸控您要設定的項目。
    再次觸控該選單項以完成設定。


    長寬比
    與相機螢幕相同的長寬比,用於在闊螢幕高清電視上顯示。
    與 35mm 菲林相同的長寬比,用於打印 5 × 7 英吋或明信片 尺寸的影像。
    與標清電視相同的長寬比,用於在 3.5× 5 英吋至各種 A 尺寸的紙張上打印影像。
    方形長寬比。


    NOTE
    • 由於在所有其他比例中 [數碼變焦] 固定為 [關],數碼變焦和數碼遠攝鏡僅在 () 長寬比下可用。
    • 在 [模型效果] () 模式下,只能選擇 () 或 () 長寬比。
    REFERENCE
    • 要想全屏顯示,則請選擇 ()。然而,請注意以3.5 × 5 英吋或 A 系列尺寸打印在此長寬比下拍攝的影像時,可能會留下空白邊緣或可能不會打印某些影像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