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變焦進行拍攝的技巧 (位於遠攝端) (IXUS 230 HS)

解決方案

如果使用光學變焦無法近距離拍攝主體,請考慮以下方法。

使用數碼變焦
可以使用數碼變焦最大放大至約 32 倍以捕捉光學變焦無法放大的遙遠主體。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標準]
按 <MENU> 按鈕 (),然後從 [拍攝] 設定頁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標準]。


IMPORTANT
  • 使用 [4:3] 以外的長寬比時 [數碼變焦] 不可用,因為 [數碼變焦] 固定為 [關]。
  • 在以下模式下無法使用 [數碼變焦]。
- [高速連續拍攝] ()、[選擇最佳影像] ()、[手持夜景模式] ()、[低光照] ()、[魚眼效果] ()、[模型效果] ()、[玩具相機效果] ()、[單色] ()、[極鮮艷色彩] ()、[海報效果] ()、[色彩強化] ()、[色彩轉換] ()、[接圖輔助] ()、[慢動作短片] ()
NOTE
  • 同時使用光學變焦和數碼變焦時焦距如下所示 (所有焦距相當於 35 mm 菲林相機的值):
28 – 896 mm (單獨使用光學變焦時焦距為 28 – 224 mm)
  • 因記錄像素設定及變焦係數而異,影像可能較為粗糙 (變焦係數將顯示藍色)。


使用安全變焦
因設定記錄像素數及數碼變焦放大倍率的方式而異,變焦欄可能顯示為黃色 (安全變焦)。
要避免使用數碼變焦拍攝時影像畫質降低,請在安全變焦範圍內進行拍攝。




使用數碼遠攝鏡
透過設定 [數碼遠攝鏡],鏡頭焦距可以增加 1.5 倍 至 2.0 倍。這樣可以在不犧牲較一般變焦操作 (包括數碼變焦) 放大至相同倍率時所損失鏡頭亮度更大的情況下增加放大倍率,允許您以更高的快門速度拍攝,從而最大程度地減少相機抖動及主體模糊。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1.5x] 或 [2.0x]
按 <MENU> 按鈕 (),然後從 [拍攝] 設定頁 () 設定 [數碼變焦] 為 [1.5x] 或 [2.0x]。


IMPORTANT
  • 在記錄像素設定為 [大] () 或 [中 1] () 時使用此功能,將導致影像顯得粗糙 (變焦係數將顯示藍色)。
  • 數碼遠攝鏡不能與數碼變焦一起使用。
  • 數碼遠攝鏡僅能在 4:3 長寬比下使用。
  • 按下變焦桿至最大遠攝 () 時,快門速度可能與使用數碼變焦在主體上放大時相同。
  • 拍攝模式為「程式 AE」() 時,可以設定數碼遠攝鏡 1.5x 或數碼遠攝鏡 2.0x。
NOTE
  • 使用 [1.5x] 和 [2.0x] 時的焦距分別為 42.0 – 336 mm 和 56.0 – 448 mm (相當於 35 mm 菲林相機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