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案
您可以完全按下並按住 <快門按鈕>,以最高約 2.0 張/秒的速度連續拍攝。
NOTE
- 以下示例已假定 [拍攝模式] 設定為 [程式] (
)。
- 自拍模式下無法使用。
在 [低光照] (

) 模式下連續拍攝速度將提高。(約 4.2 張/秒)。
- 視乎拍攝條件、相機設定和變焦位置而定,相機可能會暫停拍攝或減慢拍攝速度。
- 隨著影像數量的增加,拍攝速度可能會降低。
- 如果閃光燈閃光,拍攝速度也會降低。
- 在以下拍攝模式中,您無法設定 [連續拍攝] (
)。
- [自動] (

)、[快速拍攝*] (

)、[運動**] (

)、[自動快門] (

)、[高動態範圍模式] (

)、[接圖輔助] (

)、[短片] (

)
*[自動對焦連續拍攝] (

) 不能使用。**[連續拍攝] (

) 不能使用。
2. 按 <FUNC./SET> (

) 按鈕。
上下按 <方向按鈕> 選擇 [單張拍攝] (

)。
按右 <方向按鈕> 選擇 [連續拍攝] (

)。
按 <FUNC./SET> (

) 按鈕。
如果 [連續拍攝] (

) 圖示顯示在螢幕的左上方,則設定完成。
持續按住 <快門按鈕>,相機會拍下連續的影像。
有三種連續拍攝模式,您可以根據場景選擇一種適當的模式。
驅動模式 | 描述 |
連續拍攝 | 約 2.0 張/秒 (最高) | 相機使用固定於手動對焦設定位置的對焦進行連續拍攝。在此模式下,會鎖定為拍攝第一張時所用的對焦。 |
自動對焦連續拍攝* | 約 0.7 張/秒 (最高) | 相機進行連續拍攝和對焦。將 [自動對焦框] 設定為 [中央]。 |
LV 連續拍攝* | 約 0.8 張/秒 (最高) | 相機使用固定於手動對焦設定位置的對焦進行連續拍攝。在 ( ) 中,會鎖定為拍攝第一張時所用的對焦。 |
* 當在 [煙火] (

)、[自動對焦鎖] 或 [手動對焦] (

) 模式下時,[自動對焦連續拍攝] (

) 將變更為 [LV 連續拍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