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遠處主體或近距離主體

    2009年9月10日
    8200618400

    解決方案

    當拍攝遠處主體或近距離主體時,在一般拍攝範圍下相機可能無法對焦。
    根據拍攝條件設定最佳對焦範圍。
    CAUTION
    • 操作按鈕的位置及形狀、顯示的螢幕及設定項目可能因您使用的型號而異。
    • 以下示例已假定 [拍攝模式] 設定為 [程式 AE] ()。
    • 如果 [拍攝模式] 設定為 [自動] (),[對焦區域] 將自動設定,因此無須執行此處介紹的步驟。拍攝時,請按照如下所述與主體之間保持指定的距離。
    - 將<變焦桿> 推至 <廣角> () 到最大廣角側時,距離為 5 cm (2.0 英吋)或以上。
    - 將<變焦桿> 推至 <遠攝> () 到最大遠攝側時,距離為 90 cm (3.0 英呎)或以上。
    • 在以下拍攝模式中,您無法設定[對焦區域]。
    - [兒童和寵物] ()、[日落] ()、[煙火] ()、[數碼微距] ()

    影像舉例:
    要進行如下所示的快拍時,以[一般] () 模式拍攝。



    如下所示,當拍攝距離鏡頭端 5 cm 至 50 cm 的主體的快拍時,使用[微距] () 模式(透過將<變焦桿>推至最大<廣角> ()。



    當拍攝主體距離鏡頭較遠的風景照或快拍時,使用[無限遠] () 模式。




    如何設定模式
    1. 按相機的 <電源> 按鈕。




    2. 按 <微距 /無限遠> ( / ) 按鈕。




    3. 出現下方螢幕。



    左右按 <方向按鈕> 為拍攝條件設定最佳對焦範圍。
    您選擇的對焦範圍將出現。
    NOTE
    • 當在[微距]()模式下操作<變焦桿>時,螢幕顯示如下。
    當您移動變焦桿時, [變焦欄]出現在螢幕上。
    相機在變焦欄的黃色部份無法以 對焦(在黃色變焦欄範圍內變焦時, () 將顯示灰色並以 ()拍攝)。
    拍攝範圍由數值指示。
    各對焦範圍的距離如下 (從鏡頭端)︰在以下範圍以外拍攝時,主體可能會脫焦。
    • 各對焦範圍的距離如下 (從鏡頭端)︰在以下範圍以外拍攝時,主體可能會脫焦。
    - [一般] () : 50 cm (1.6 ft.) – 無限遠 (W)* / 90 cm (3.0 ft.) – 無限遠 (T)**
    - [微距] () : 5 – 50 cm (2.0 in. – 1.6 ft.) (W)
    - [無限遠] () : 3 m (9.8 ft.) - 無限遠
    * (W):將 <變焦桿> 推至 <廣角> () 到最大廣角側時(最大廣角)。
    ** (T):將 <變焦桿> 推至 <遠攝> () 到最大遠攝側時(最大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