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自動對焦模式以使用即使顯示功能拍攝靜止影像和短片(EOS 500D)

    2009年4月13日
    8200498500

    解決方案

    使用該相機拍攝相片時,您可以檢視相機液晶螢幕上顯示的影像。這稱為「即時顯示拍攝」。
    本節介紹如何使用即時顯示功能拍攝靜止影像。
    本頁介紹如何更改即時顯示拍攝的對焦模式。關於如何以預設設定進行建議即時顯示拍攝的詳情,請參閱相關資訊。
    請注意︰某些拍攝步驟因靜止影像或短片而異。拍攝靜止影像時,請參閱關於靜止影像的說明;拍攝短片時,請參閱關於短片的說明。

    Part I 即時顯示拍攝準備
    1. 將相機電源開關調到<ON>。

    2. 將模式轉盤設定到拍攝模式。
    • 要拍攝靜止影像,選擇創意拍攝區的某個模式。(即時顯示拍攝無法在基本拍攝區模式中使用。)
    • 要拍攝短片,選擇 < >(短片拍攝)。



    Part II 選擇自動對焦模式
    3. 設定鏡頭對焦模式開關為<AF>。



    4. 確定相機已準備好拍攝影像,然後按下 <MENU> 按鈕。



    5. 使用<十字鍵>選擇選單設定頁。
    • 要拍攝靜止影像,選擇 < >設定頁。
    • 要拍攝短片,選擇 < >設定頁。



    6. 選擇 [自動對焦模式] 選項。
    • 要拍攝靜止影像,選擇 [即時顯示功能設定],然後按 <SET> 按鈕。接著,選擇 [自動對焦模式],然後按 <SET> 按鈕。
    • 要拍攝短片,選擇 [自動對焦模式],然後按 <SET> 按鈕。







    7. 選擇自動對焦模式,然後按 <SET> 按鈕。


    NOTE
    當即時顯示影像出現在液晶螢幕上時,按 <SET> 確認自動對焦模式、相片風格、白平衡、驅動模式和影像記錄畫質。
    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相機隨附的使用說明書。

    8. 按<MENU>按鈕關閉選單顯示。

    根據自動對焦設定,跳到 Part III 的 1、2、3 或 4。
    Part III 的 1、2、3 和 4 介紹靜止影像和短片的一般步驟。

    Part III-1 使用自動對焦(即時模式)
    當設定 [即時模式] 時︰
    使用影像感應器對焦。儘管顯示即時顯示影像時可以使用自動對焦,但自動對焦操作將比快速模式慢。與快速模式相比可能更難成功對焦。
    預設設定為[即時模式]。



    9. 相機準備拍攝時,按< > (即時顯示拍攝/短片拍攝)按鈕。



    10. 即時顯示影像和自動對焦點將出現在液晶螢幕中。
    • 您可以按<十字鍵>將自動對焦點移至想要對焦的位置(無法移至相片邊緣)。
    • 要將自動對焦點返回至中央,按 < >按鈕。



    11. 瞄準自動對焦點使其覆蓋主體,然後按住<>按鈕。
    • 對焦成功時,自動對焦點將變綠並發出提示音。
    • 如果對焦不成功,自動對焦點為紅色。

    請轉到 Part IV。

    Part III-2 使用自動對焦(臉部偵測即時模式)
    當設定 [ (臉部偵測)即時模式]時︰
    使用與即時模式相同的自動對焦方式,偵測人物臉部並對焦。讓目標人物臉部正對相機。



    9. 相機準備拍攝時,按< > (即時顯示拍攝/短片拍攝)按鈕。



    10. 即時顯示影像將出現在液晶螢幕中。
    • 當偵測到臉部時, < > 框將出現在臉部上以便對焦。
    • 如果偵測到多個臉部, < > 會顯示。按 <十字鍵> 將 [ > 框移到目標臉部上。



    11. 按 < > 按鈕對焦被 < > 框覆蓋的臉部。
    • 對焦成功時,自動對焦點將變綠並發出提示音。
    • 如果對焦不成功,自動對焦點為紅色。
    • 如果偵測不到臉部, < > 自動對焦點將顯示,中央自動對焦點將用於對焦。

    CAUTION
    以 [ (臉部偵測) 即時模式]拍攝應注意事項
    • 如果對焦偏差很大,則無法偵測臉部。如果相機在鏡頭對焦開關設定為 <AF> 時仍支援手動對焦,請調整對焦環粗略對焦。相機將偵測臉部, < > 會顯示。
    • 如果臉部在相片中過大或過小、過明或過暗、水平或對角傾斜或部份被遮擋時,臉部偵測可能不起作用。

    請轉到 Part IV。

    Part III-3 使用自動對焦(快速模式)
    當設定 [快速模式] 時︰
    專用自動對焦感應器用於對焦,方式與使用觀景器拍攝時相同。儘管可以快速對焦所要區域,但是自動對焦操作過程中即時顯示影像將即刻中斷。



    9. 相機準備拍攝時,按< > (即時顯示拍攝/短片拍攝)按鈕。



    10. 即時顯示影像將出現在液晶螢幕中。
    螢幕上的小方塊是自動對焦點,大方塊是放大後的對焦框。



    11. 當您按下 <SET> 按鈕時,將出現「快速控制」螢幕。當前可用功能將以藍色高亮顯示。
    • 按 <十字鍵> 使自動對焦點可選。
    • 轉動<主轉盤>選擇自動對焦點。



    12. 瞄準自動對焦點使其覆蓋主體,然後按住<>按鈕。



    13. 即時顯示影像關閉,反光鏡落回原位,並執行自動對焦。
    • 當對焦成功時,相機發出聲響,即時顯示影像重新出現。
    • 用於對焦的自動對焦點將顯示紅色。



    請轉到 Part IV。

    Part III-4 手動對焦
    您可以放大影像,手動精確對焦。

    3. 當您進行到 Part I 的步驟 2 後,將鏡頭對焦模式切換到<MF>。

    4. 相機準備拍攝時,按< > (即時顯示拍攝/短片拍攝)按鈕。



    5. 即時顯示影像將出現在液晶螢幕中。
    轉動鏡頭對焦環至對焦操作。

    6. 按<十字鍵>將放大顯示框拖曳到您想要對焦的位置。
    要將自動對焦點返回至中央,按 <>按鈕。



    7. 放大影像。
    按 < >(放大)按鈕放大對焦框中的區域。
    每次按 < >按鈕,顯示格式會做如下變更︰
    正常檢視 -> 約 5x -> 約 10x -> 正常檢視

    8. 查看液晶螢幕上的即時顯示影像時,轉動對焦環至手動對焦。



    9. 對焦成功後,按 < >(放大)按鈕正常大小查看構圖。

    Part IV 拍攝
    當按照 Part III 的 1、2、3 或 4 操作對焦成功後,開始拍攝。

    要拍攝靜止影像,完全按下快門按鈕。
    • 將拍攝相片,並且拍攝的影像顯示在液晶螢幕上。
    • 影像檢視結束後,相機將自動返回即時顯示拍攝。

    要拍攝短片,按 < >。
    • 要停止拍攝短片,再次按 < > 。
    • 當短片正在拍攝時,「 」標記將顯示在螢幕的右上角。




    即時顯示拍攝的注意事項
    使用即時顯示拍攝時,請留意下列注意事項。
    CAUTION
    即時顯示影像的注意事項
    • 在低光照或亮光條件下,即時顯示影像可能無法顯示合適的亮度。
    • 如影像內部光源改變,螢幕可能閃爍。如果閃爍,請停止後在實際要使用的光源下恢復即時顯示拍攝功能。
    • 如果您將相機指向其他方向,可能會暫時無法正確顯示即時顯示影像的亮度。請等待至亮度等級穩定後再拍攝。
    關於 < > 圖示
    • 如果在陽光直射或其他高溫環境下使用即時顯示拍攝時, < >圖示(相機內部溫度較高警告)可能出現在螢幕上。如果在內部高溫情況下繼續即時顯示拍攝,影像畫質可能降低。如果警告圖示出現,請停止即時顯示拍攝。
    • 如果在 < > 警告圖示顯示時繼續拍攝,相機內部溫度會繼續升高,即時顯示拍攝將自動停止。在相機內部溫度下降前,無法使用即時顯示拍攝。
    即時模式和 (臉部偵測) 即時模式的注意事項
    • 對焦時間稍微延長。
    • 即使已成功對焦,再次按 < > 按鈕也將重新對焦。
    • 自動對焦操作過程中和操作完畢後,影像亮度可能改變。
    • 如果顯示即時顯示影像時光源變化,螢幕可能會閃爍,難以對焦。如果閃爍,首先停止即時顯示拍攝,然後在實際光源下自動對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