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on UFR II/UFRII LT Printer Driver for Linux」(用於 Linux 的 UFR II/UFRII LT 印表機驅動程式) 是一款支援佳能裝置的 Linux 作業系統印表機驅動程式。它使用 CUPS (Common Unix Printing System,通用 Unix 列印系統) 列印系統用於 Linux 作業系統。安裝此驅動程式後,可以從 GUI (圖形化使用者介面) 設定螢幕和命令行使用內建裝置功能進行列印。
支援
此軟體及相關資訊由佳能獨立開發並由佳能本地公司散發。作為支援此軟體和相關資訊的印表機製造商的佳能公司,以及作為經銷商的佳能本地公司,對於此軟體和相關資訊的任何問題將不予回覆。但是,關於印表機維修、耗材供應及裝置的任何問題,由佳能本地公司負責。
[1] 佳能或其授權者的軟體程式的軟體授權協議
重要
本協議是您與佳能公司 (以下簡稱「佳能」) 之間達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 (以下簡稱「本協議」),
規範您如何使用
連同本協議 (「本產品」) 提供的用於 Linux 的佳能印表機驅動程式中包含的佳能或其授權者的軟體程式,
且 Readme 檔案中
「附錄」的第 1 條中列有這些軟體程式。 這些佳能或其授權者的軟體程式
在以下簡稱「本軟體」。
使用本軟體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協議,
並理解本協議中所規定的全部權利和限制。
如果您按下述第 1 條的條件使用本軟體,
則表明您已同意受本協議的各項條件的約束。 如果您不同意本協議的各項條件,
則請勿使用本軟體,並將其
立即退回原處。
1. 使用授權
佳能在您僅為了使用本產品而使用 (這裡所說的「使用」
是指儲存、裝載、安裝、訪問、運行、顯示等)、
複製、散發並允許第三方使用或複製
本軟體的情況下給予您個人的、有限的而又非獨家的使用授權。 您可以修改本軟體以供自己專用,
也可對其進行反向工程以排除修改時的錯誤。 您向任何第三方散發本軟體時,
應遵守本協議中的約定。
2. 限制
除本協議明確允許或授權的情況外,否則您不應使用本軟體或將本軟體轉讓、再許可、
出售、出租、出借、轉移或轉讓給第三方。
3. 版權聲明
您不能修改、移動或刪除本軟體及其
複製品中所含的佳能或其授權者的任何版權聲明。
4. 所有權
佳能或其授權者擁有本軟體的全部權利、所有權以及
知識產權。 除本協議明確規定的情況外,
佳能不會將自己及其授權者的任何知識產權的
授權或者權利明示或默示地轉讓或授予給您。
5. 出口限制
您同意遵守相關國家的所有出口法律和規定,
在有可能違反這些法律和規定或者尚未獲得
各種必要的批准時,
不直接或間接地出口或者再出口本軟體。
6. 有限擔保和責任限制
本軟體「依現狀」提供,不附帶任何形式的明示或
默示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對本軟體對
特定目的的適銷性和適用性的默示擔保。 本軟體的質量、功能及
性能等方面的所有的風險均由您承擔。 萬一本軟體有任何缺陷,
您應自行承擔所有必要的服務、維修或修正的全部費用。
在任何情況下,佳能、佳能子公司和關聯公司及其分銷商
和經銷商以及佳能授權者等均不對因本軟體、使用或
無法使用本軟體而引起的任何損失 (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潤損失、商業資訊損失、業務
中斷或其他賠償性的、偶然的或間接的損失等) 承擔任何責任
,即使佳能、佳能子公司和關聯公司及其分銷商
和經銷商以及佳能授權者等已經被告知
可能會發生這些損失。
在現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您應特此免除佳能、佳能
子公司和關聯公司及其分銷商和經銷商
以及佳能授權者各方所面臨的因本軟體或使用本軟體
而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所有賠償責任。
7. 期限
本協議自您使用本軟體以表明接受本協議的條款時起開始生效,
並保持有效直至終止。 您可透過銷毀
本軟體的方式終止本協議。
如果您不遵守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佳能將終止本協議。 以
這種方式終止本協議時,佳能將行使其
法定權利,同時您也必須立即銷毀本軟體。
儘管如此,本協議第 4 條及第 6 至第 10 條在
本協議終止後將繼續有效。
8. 美國政府限制權利注意事項
「美國政府終端使用者」是指任何美國政府
的機構或實體。 如果您是美國政府終端使用者,則以下內容適用:
本軟體為 1995 年 10 月
48 C.F.R. 2.101 中定義的「商業物品」,其中包含「商業電腦軟體」(此類詞彙於 1995 年 9 月用於 48 C.F.R.
12.212)。 根據 48 C.F.R. 12.212 和 48 C.F.R. 227.7202-1
至 227.7202-4 (1995 年 6 月),所有美國政府終端使用者獲得軟體
的同時也獲得僅限於本協議規定的權利。
製造商為佳能公司/30-2, Shimomaruko 3-chome, Ohta-ku, Tokyo 146-8501,
Japan。
9. 可分離性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宣佈或
查明為不合法,則在該法院的管轄範圍內
可將該條款視為無效,
但所有其他條款仍保持有效。
10. 確認
您同意本協議是您與佳能之間關於本軟體的完整的、唯一的協議,
並取代您與佳能之間已存在的與本軟體有關的所有
口頭或書面的意向、既往協議
以及任何其他往來資訊。
I010G019326
[2] 有關使用 GNU 一般公用授權
授權的自由軟體元件的重要聲明
佳能公司 (「佳能」) 的連同本協議
(「本產品」) 提供的用於 Linux 佳能印表機驅動程式包含 Readme 檔案中「附錄」第 2 條中所列舉的自由軟體元件,
這些自由軟體元件已經過自由軟體基金會所散發的 GNU 一般
公用授權條款第二版 (以下簡稱「GPL」) 授權。
這些自由軟體元件為自由軟體,
您可根據 GPL 的條款再散發和/或修改這些自由軟體元件。
這些元件在散發時是希望對您有用,但不附帶
任何形式的擔保,甚至沒有對
特定目的的適銷性和適用性提供默示擔保。 詳情請參閱本聲明後面
附帶的 GPL 全文。
GNU 一般公用授權
第 2 版,1991 年 6 月
版權 (C) 1989, 1991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59 Temple Place - Suite 330, Boston, MA 02111-1307, USA
允許每個人複製和散發這一授權原始檔案的副本,
但絕對不允許對它進行任何修改。
前言
大多數軟體授權的用意在於剝奪您共享和
修改軟體的自由。相反的,GNU 一般公用授權力圖保證您共享和修改自由軟體的自由
--保證自由軟體對
所有使用者都是自由的。GNU GPL 適用於大多數自由軟體
基金會的軟體,以及任何因信任而採用 GNU GPL 的作者所開發的軟體。(有些
自由軟體基金會軟體受 GNU 函式庫一般公眾
授權的保護)。您也可以將它用到您的程式中。
當我們談到自由軟體時,我們指的是自由而不是價格。我們把 GNU 一般
公用授權設計成您的保障,讓您保有散發
自由軟體的自由 (您可以自由決定是否要對此項服務收取費用);確保您能收到
程式原始碼或者在您需要時能得到它;確保您能修改軟體或
將它的一部分用於新的自由軟體;而且還確保您知道您擁有這些權利。
為了保護您的權利,我們需要作出規定:禁止任何人剝奪
您的權利,或者要求您放棄這些權利。如果您修改了
自由軟體或者散發了軟體的副本,
這些規定就轉化為您的責任。
例如,如果您散發這類程式的副本,無論是免費或需付費,
您必須將您具有的一切權利給予您的接受者。您必須確認
他們能收到或得到原始程式碼。並且將這些條款給他們看,
使他們知道他們有這樣的權利。
我們採取兩項措施來保護您的權利:(1) 用版權來保護軟體,和 (2) 提供
您授權,賦予您複製、散發和/或修改
這些軟體的法律授權。
同樣,為了保護每位作者和我方本身,我們需要清楚地讓每個人
明白,自由軟體沒有擔保。如果由於某人修改了軟體,
並繼續加以散發,我們需要它的接受者明白:
他們所得到的並不是原來的自由軟體。由其他人引入的任何問題,不應損害
原作者的聲譽。
最後,任何自由軟體不斷受到軟體專利的威脅。我們希望
避免這樣的風險─自由軟體的再散發者以個人名義獲得專利
授權,等同將軟體變為私有。為防止這一點,我們必須
明確聲明:任何專利必須以允許每個人自由使用為前提,
否則就不准許有專利。
下面是有關複製、散發和修改的確切的條款和條件。
有關複製、散發和修改的條款和條件
0.凡是版權所有者在其程式和作品中
聲明其程式和作品可以在 GNU GPL 條款的約束下散發,
這樣的程式或作品都受到本授權約束。下面提到的「程式」指的是任何這樣的程式或作品,而「程式的衍生作品」
指的是這樣的程式或者版權法認定下的衍生作品:
也就是說包含此程式或程式的一部分的套件,
可以是原封不動的,或經過修改的,和/或翻譯成其他語言的 (程式)。(在下文中,
「修改」一詞的涵義一律包含翻譯作品。)每個授權接受人
用「您」來稱呼。
本授權條款不適用於複製、散發和修改以外的行為;
這些行為超出這些條款的範圍。執行本程式的行為不受條款的限制。
而程式的輸出只有在其內容構成本程式的衍生
作品 (並非只是因為該輸出由本程式所產生) 時,這一條款才適用。至於程式的輸出內容是否
構成本程式的衍生作品,則視程式具體的用途而定。
1.只要您在每一程式副本上
明確和適當地宣告版權聲明和不承擔擔保的聲明,
並原封不動保持此授權的聲明和沒有擔保的聲明,
並將此授權連同程式一起給其他每位程式接受者,
您就可以用任何媒體複製和散發您收到的程式的原始碼。
您可以為轉讓副本的實際行動收取一定費用。
您也可以自由決定是否以提供擔保來換取一定的費用。
2.您可以修改程式的一個或幾個副本或程式的任何部分,
以此形成基於這些程式的衍生作品。
只要您同時滿足下面的所有條件,您就可以按前面第一款的要求複製和散發這一經過修改的程式或作品。
a) 您必須在修改過的檔案中附有明顯的說明:
您修改了此一檔案及任何修改的日期。
b) 您必須讓您散發或出版的作品,包括本程式的全部或一部分,
或內含本程式的全部或部分所衍生的作品,
允許第三方在此授權條款下使用,並且不得因為此項授權行為而收費。
c) 如果修改的程式在執行時以互動方式讀取命令,您必須
使它在開始進入一般的互動使用方式時列印或顯示聲明:
包括適當的版權聲明和
沒有擔保的聲明 (或者您提供擔保的聲明);
使用者可以按此授權條款重新散發程式的聲明;
並告訴使用者如何看到這一授權的副本。(例外的情況:如果原始程式以互動方式工作,
但它通常並不列印這樣的聲明,
那麼您基於此程式的作品也就不用列印聲明)。
這些要求適用於整個修改過的作品。如果能夠確定作品的一部分
並非本程式的衍生產品,且可以合理地單獨考慮並將它與原作品分開的話,
則當您將它作為獨立的作品散發時,
它不受此授權和其條款的約束。但是當您
將這部分與基於本程式的作品一同散發時,
則整個套件將受到本授權條款約束,
因為本授權對於其他授權持有人的授權擴大到整個產品,也就是套件的每個部分,
不管它是誰寫的。
因此,本條款的意圖不在於剝奪您對完全由您自身完成作品的權利,
而是履行權利來控制
基於本程式的集體作品或衍生作品的散發。
此外,將與本程式無關的作品和本程式 (或本程式的衍生作品)
一起放在貯存媒體或散發媒體的同一卷上,
並不導致將其他作品置於此授權的約束範圍之內。
3.您可以以目標碼或可執行形式複製或散發程式 (或符合第 2 款,本程式的衍生作品),
只要您遵守前面的第 1、2 款,
並同時滿足下列三條中的任一條:
a) 在通常用作軟體交換的媒體上,
和目標碼一起附有機器可讀的完整的本程式原始碼。
這些原始碼的散發應符合上面第 1、2 款的要求。或者
b) 在通常用作軟體交換的媒體上,和目標碼一起,
附上書面報價,提供替第三方複製原始碼的服務。
該書面報價有效期不得少於 3 年,
費用不得超過完成原程式散發的實際成本,
原始碼的散發應符合上面的第 1、2 款的要求。或者
c) 和目標碼一起,附有您收到的散發原始碼
的報價信息。(這一條款只適用於非商業性散發,
而且您只收到程式的目標碼或可執行碼,
和按 b 款要求提供的報價。)
作品的原始碼指的是對作品進行修改
最優先擇取的形式。對可執行的作品而言,完整的原始碼套件包括:
所有模組的所有原始程式,
加上有關的介面的定義,加上控制可執行作品的安裝和編譯的腳本。但是,
作為特殊例外,
那些通常伴隨著執行本程式所需的作業系統元件
(如編譯器、核心等) 而散發的軟體 (不論是原始碼或可執行碼),
則不在本授權要求以程式原始碼形式伴隨散發之列,除非它是本程式的一部分。
如果可執行碼或目標碼是以指定複製地點的方式來散發,
那麼在同一地點提供等價的原始碼複製服務也可以算作原始碼的散發,
然而第三方
並不需因此而負有必與目標碼一起複製原始碼的義務。
4.除了本授權明白聲明的方式之外,
您不能複製、修改、轉發授權和散發程式。任何試圖用其他方式複製、修改、轉發授權和
散發程式是無效的,而且將自動結束
授權賦予您的權利。然而,對那些從您那裡按
授權條款得到副本和權利的人們,只要他們繼續全面履行條款,
授權賦予他們的權利仍然有效。
5.您沒有在授權上簽字,因而您沒有必要一定接受此授權。但是,
沒有任何其他東西賦予您修改和散發程式及其
衍生作品的權利。如果您不接受授權,這些行為是法律禁止的。
因此,如果您修改或散發程式 (或本程式的衍生作品),
您就表明您接受這一授權以及它的所有有關複製、
散發和修改程式或基於程式的作品的條款和條件。
6.每當您重新散發程式 (或任何程式的衍生作品) 時,
接受者自動從原始授權頒發者那裡接到受這些條款和條件支配的複製、
散發或修改本程式的授權。您不可以
增加任何條款來進一步限制本授權賦予
他們的權利。您也沒有強求第三方履行
授權條款的義務。
7.如果由於法院判決或違反專利的指控或任何其他原因 (不限於專利問題) 的結果,
使得強加於您的條件 (不管是法院判決,協議或其他)
和授權的條件有衝突時,
他們也不能令您背離授權的條款。在您不能
同時滿足本授權規定的義務及
其他相關的義務來散發程式時,
則結果您只能夠根本不散發程式。例如,如果某一專利授權
不允許所有直接或間接
從您那裡接受副本的人們,在不付專利費的情況下重新散發程式,
唯一能同時滿足兩方面要求的辦法是停止散發程式。
如果本條款的任何部分在特定
的環境下無效或無法實施,就使用條款的其餘部分,
並將這部分條款作為整體用於其他環境。
本條款的目的不在於引誘您侵犯專利或
其他財產權的要求,或爭論這種要求的有效性。本條款
的主要目的在於保護自由軟體散發系統的完整性。
它是透過公共授權的應用來實現的。許多人已依賴同是出自此系統的應用程式,
經由此系統散發大量自由軟體而做出慷慨的供獻。
作者/捐獻者有權決定他/她是否
透過任何其他系統散發軟體,
授權接受者不能強迫作者/捐獻者做某種特定的選擇。
本節目的旨在更明確說明授權其餘
部分可能產生的結果。
8.如果由於專利或者由於有版權的介面問題使程式在某些國家
的散發和/或使用受到限制,
則以本授權散發程式的原始作者可以增加散發地區的限制條款,
將這些國家明確排除在外,
並在這些國家以外的地區散發程式。在這種情況下,這些限制條款
如同寫入本授權一樣,成為授權的條款。
9.自由軟體基金會可能隨時出版一般
公用授權的修改版和/或新版。新版和當前的版本在精神上保持一致,
但在細節上可能有出入,以處理新的問題與狀況。
每一版本都有不同的版本號。如果程式指定
可適用的授權版本號以及「任何更新的版本」,
您有權選擇遵循指定的版本
或自由軟體基金會以後出版的新版本。如果程式未指定授權版本號,
您可選擇自由軟體基金會
已經出版的任何版本。
10.如果您願意將程式的一部分結合到其他自由程式中,
而它們的散發條件不同,請寫信給作者,要求準予使用。
如果是自由軟體基金會加以版權保護的軟體,請寫信給自由
軟體基金會,我們有時會作為例外的情況處理。我們的決定
受兩個主要目標的指導,這兩個主要目標是:我們的自由
軟體的衍生作品繼續保持自由狀態,以及從整體上促進軟體的共享和重複利用。
沒有擔保
11.由於程式准予免費使用,在適用法准許的範圍內,
對程式沒有擔保。除非另有書面說明,
版權所有者和/或其他提供程式的人們「一樣」
不提供任何類型的擔保,不論是明確的,還是隱含的,包括但不限於
可銷售和適合特定用途的隱含保證。全部的風險,
如程式的質量和性能問題都由您來承擔。如果
程式出現缺陷,您應當承擔所有必要的服務、修復和
改正的費用。
12.除非適用法或書面協議的要求,
在任何情況下,任何版權所有者或任何按授權條款修改和/或散發程式的人們都不對您的損失負有任何責任。
包括由於使用或不能使用程式引起的任何一般的、
特殊的、偶然發生的或
重大的損失 (包括但不限於資料的損失,
或者資料變得不精確,
或者您或第三方的持續的損失,或者程式不能和其他程式協調運行等)。
即使版權所有者和其他人已被告知這種損失的可能性也不例外。
條款結束
如何將這些條款用到您的新程式
如果您開發了新程式,而且您需要它得到公眾最大限度的利用,
要做到這一點的最好辦法是將其散發為自由軟體,
使得每個人都能循此條款來修改和重新散發您寫的軟體。
為了做到這一點,請將程式附上下列聲明。最安全的方式是將
它放在每個原始碼檔案的開頭,以便最有效地傳遞沒有擔保的信息;
每個檔案至少應有「版權所有」行以及在什麼地方
能看到聲明全文的說明。
用一行空間描述程式的名稱和它的用途。
版權所有 (C) yyyy 作者姓名
本程式是自由軟體,您可以遵照自由軟體基金會出版
的 GNU 一般公用授權條款第二版來修改和/或重新散發這一程式,
或者自由選擇使用任何更新的版本。
這些程式在散發時是希望對您有用,
但不附帶任何形式的擔保,
甚至沒有對特定目的的適銷性和適用性提供默示擔保。 更詳細的情況請參閱 GNU 一般公用授權。
您應該已經和程式一起收到一份 GNU 一般公用授權的副本。
如果還沒有,寫信給: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59 Temple Place - Suite
330, Boston, MA 02111-1307, USA.
此外還應加上如何和您保持聯繫的信息。
如果程式以互動方式進行工作,當它開始進入
交互方式工作時,應輸出類似下面的簡短聲明:
Gnomovision 第 69 版,版權所有 (C) 年份作者姓名 Gnomovision
絕對沒有擔保;要知道詳細情況,請輸入「show w」。 這是自由軟體,
歡迎您遵守一定的條件重新散發它,要知道詳細情況,請輸入「show c」。
假設的命令「show w」和「show c」應顯示
一般公用授權的相應條款。當然,您使用的命令名稱可以
不同於「show w」和「show c」。根據您的程式的具體情況,也可以用選單
或滑鼠來顯示這些條款。
如果需要,您應該取得您的上司 (如果您是程式員) 或您的學校
簽署放棄程式版權的聲明。下面只是一個例子,
您應該改變相應的名稱:
Yoyodyne, Inc., 以此方式放棄 James Hacker 所寫的 Gnomovision 程式
(在編譯程序通過) 的全部版權利益。
Ty Coon 簽名,1989 年 4 月 1 日
Ty Coon,副總裁
這一授權不允許您將程式併入
私有程式。如果您的程式是一個子函式庫。
您可能會認為讓它和私有的應用程式連結會更有用。如果您想這麼做,
請使用 GNU 函式庫一般公用授權代替本授權。
所有由本網站提供的軟件、程式(包括但不限於驅動程式)、檔案、文件、操作手冊、使用說明書或其他任何資訊(以下統稱「內容」),都是以“既成形式”提供。
佳能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佳能」)對內容不作任何保證,並表明不提供任何形式之明示、默示或隱含的保證,包括但不限於其商用性、特殊目的之適用性及沒有侵害他人權利等之保證,並且不負責更新,更正或支持內容。
佳能保留內容中所有相關所有權以及知識產權。您僅被授權為個人且非商業用途下載和使用內容,風險自負。對於與內容有關的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間接、衍生性、懲罰性或附帶損害),佳能不承擔任何責任。
您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分發、轉讓、許可、出售、出租、廣播、傳輸、發布或傳遞內容。您也不得(及不得讓他人)對全部或部分內容進行復制、修改、重新格式化、拆開、反編譯、逆向工程或創建衍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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