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nGear MP Ver.2.10 for Linux (源檔案)

    2013年2月14日
    0100518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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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閱讀及理解以下的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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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610
    • PIXMA MX397
    • PIXMA MX457
    • PIXMA MX527
    • PIXMA MX727
    • PIXMA MX927

    作業系統

    • Linux

    大綱

    本軟體是用於 Linux 掃描器驅動程式的源檔案。

    細節

    佳能公司或其許可者所有的軟體模塊協議



    重要


    軟體許可協議

    本協定是您與佳能公司 (以下簡稱「佳能」) 之間就規範您如何使用本協定附件 1 中所列舉的佳能或其許可者的軟體模組 (以下簡稱「本軟體」) 的問題而達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協定 (以下簡稱「本協定」)。這些模組是佳能軟體程式「ScanGear MP Ver.1.00 for Linux (或更新)」的一部分。

    使用本軟體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協定,並理解本協定中所規定的全部權利和限制。

    如果您按下述第 1 條的條件使用本軟體,則表明您已同意受本協定的各項條件的約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協定的各項條件,則請勿使用本軟體,並將其立即退回原處。

    1. 使用許可
    佳能在您僅為了使用佳能掃描器及噴墨多功能印表機產品而使用 (這裏所說的「使用」是指存儲、裝載、安裝、訪問、運行、顯示等)、複製、傳播並允許第三方使用或複製本軟體的情況下給予您個人的、有限的而又非獨家的使用許可。您可以修改本軟體以供自己專用,也可對其進行反向工程以排除修改時的錯誤。您向任何第三方傳播本軟體時,應遵守本協定中的約定。

    2. 限制
    除本協定明確允許或授權的情況外,否則您不應將本軟體使用、轉讓、再許可、出售、出租、出借、轉移或轉讓給第三方。

    3. 版權聲明
    您不能修改、移動或刪除本軟體及其複製品中所含的佳能或其許可者的任何版權聲明。

    4. 所有權
    佳能或其許可者擁有本軟體的全部權利、所有權以及知識產權。除本協定明確規定的情況外,佳能不會將自己及其許可者的任何知識產權的許可或者權利明示或默示地轉讓或授予給您。

    5. 出口限制
    您同意遵守相關國家的所有出口法律和規定,在有可能違反這些法律和規定或者尚未獲得各種必要的批准時,不直接或間接地出口或者再出口本軟體。

    6. 有限擔保和責任限制
    本軟體是「按其現狀」提供的,不附帶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對本軟體對某一特定目的的適銷性和適用性的默示擔保。本軟體的質量、功能及性能等方面的所有的風險均由您承擔。萬一本軟體有任何缺陷,您應自行承擔所有必要的服務、維修或修正的全部費用。

    在現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佳能、佳能子公司和關聯公司及其分銷商和經銷商以及佳能許可者等均不對因本軟體、使用或無法使用本軟體而引起的任何損失 (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潤損失、商業資訊損失、業務中斷或其他賠償性的、偶然的或間接的損失等) 承擔任何責任,即使佳能、佳能子公司和關聯公司及其分銷商和經銷商以及佳能許可者等已經被告知可能會發生這些損失。

    在現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您應特此免除佳能、佳能子公司和關聯公司及其分銷商和經銷商以及佳能許可者各方所面臨的因本軟體或使用本軟體而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所有賠償責任。

    7. 期限
    本協定自您使用本軟體以表明接受本協定的條款時起開始生效,並保持有效直至終止。您可透過銷毀本軟體的方式終止本協定。

    如果您不遵守本協定的任何條款,佳能將終止本協定。以這種方式終止本協定時,佳能將行使其法定權利,同時您也必須立即銷毀本軟體。

    儘管如此,本協定第 4 條及第 6 至第 10 條在本協定終止後將繼續有效。

    8. 美國政府關於版權要求的注意事項
    本軟體為 1995 年 10 月 48 C.F.R. 2.101 中定義的「商業物品」,其中包含「商業電腦軟體」(此類詞彙於 1995 年 9 月用於 48 C.F.R. 12.212)。根據 48 C.F.R. 12.212 和 48 C.F.R. 227.7202-1 至 227.7202-4 (1995 年 6 月) ,所有美國政府終端使用者獲得軟體的同時也獲得僅限於本協定規定的權利。製造商為佳能公司/30-2, Shimomaruko 3-chome, Ohta-ku, Tokyo 146-8501, Japan。

    9. 可分離性
    如果本協定的任何條款被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宣佈或查明為不合法,則在該法院的管轄範圍內可將該條款視為無效,但所有其他條款仍保持有效。

    10. 確認
    您同意本協定是您與佳能之間關於本軟體的完整的、唯一的協定,並取代您與佳能之間已存在的與本軟體有關的所有口頭或書面的意向、既往協定以及任何其他往來資訊。



    基於通用公共授權及特殊例外的軟體模組授權聲明



    重要


    佳能軟體程式「ScanGear MP Ver. 1.00 for Linux (或更新)」包含本頁附件 2 和附件 3 中列出的軟體模組。

    該軟體模組為免費軟體。您可根據自由軟體基金會所發佈的 GNU 通用公共授權第二版 (以下簡稱「GPL」) 的條款和條件再傳播和/或修改該軟體模組。

    該軟體模組在發佈時是希望對您有用,但不附帶任何形式的擔保,甚至沒有對某一特定目的的適銷性和適用性提供默示擔保。詳情請參閱本聲明後面附帶的 GPL 全文。

    此外,作為一項特殊例外,佳能允許您將本協定附件 3 中所列舉的的軟體模組鏈結到其他檔案以便生成可執行檔案,但這種作法本身並不會使由此生成的可執行檔案符合 GPL。您對該可執行檔案的使用並不會因為鏈結附件 3 中所列舉的的軟體模組而受到任何限制。

    這種例外並不會使可執行檔案有可能符合 GPL 的其他任何理由失效。該例外僅適用於本協定附件 3 中所列舉的軟體模組。

    如果您將附件 2 中所列舉的軟體模組或根據 GPL 提供的代碼複製到附件 3 中所列舉的軟體模組的複製品中 (GPL 允許這樣做),則該例外不適用於以這種方式添加的代碼。為避免這種經過修改的檔案的狀態引起誤解,您必須刪除其中的例外聲明,同時也不要為了生成可執行檔案而將這種經過修改的檔案鏈結到附件 1 中所列舉的軟體模組。

    如果您自行修改了附件 3 中所列舉的軟體模組,您就可以隨意選擇是否允許該例外適用於您的修改。如您不希望適用該例外,則應刪除該例外聲明,同時也不要為了生成可執行檔案而將這種修改鏈結到附件 1 中所列舉的軟體模組。




    GNU 一般公眾許可證
    第 2 版,1991 年 6 月

    版權 (C) 1989, 1991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59 Temple Place, Suite 330, Boston, MA 02111-1307, USA
    允許每個人複製和發佈這一許可證原始檔案的副本, 但絕對不允許對它進行任何修改。

    序言

    大多數軟體許可證的用意在於剝奪您共享和修改軟體的自由。相反的,GNU 一般公眾許可證力圖保證您共享和修改自由軟體的自由─保證自由軟體對所有使用者都是自由的。GNU GPL 適用於大多數自由軟體基金會的軟體,以及任何因信任而採用 GNU GPL 的作者所開發的軟體。(有些自由軟體基金會軟體受 GNU 函式庫通用許可證的保護)。您也可以將它用到您的程式中。

    當我們談到自由軟體時,我們指的是自由而不是價格。我們把 GNU 一般公眾許可證設計成您的保障,讓您保有發佈自由軟體的自由 (您可以自由決定是否要對此項服務收取費用);確保您能收到程式原始碼或者在您需要時能得到它;確保您能修改軟體或將它的一部分用於新的自由軟體;而且還確保您知道您擁有這些權利。

    為了保護您的權利,我們需要作出規定:禁止任何人剝奪您的權利,或者要求您放棄這些權利。如果您修改了自由軟體或者發佈了軟體的副本,這些規定就轉化為您的責任。

    例如,如果您發佈這樣一個程式的副本,不管是免費的還是收費的,您必須將您具有的一切權利給予您的接受者。您必須確認他們能收到或得到原始程式碼。並且將這些條款給他們看,使他們知道他們有這樣的權利。

    我們採取兩項措施來保護您的權利︰(1) 用版權來保護軟體,和 (2) 提供您許可證,賦予您複製,發佈和/或修改這些軟體的法律許可。

    同樣,為了保護每個作者和我們自己,我們需要清楚地讓每個人明白,自由軟體沒有擔保。如果由於某人修改了軟體,並繼續加以傳播,我們需要它的接受者明白:他們所得到的並不是原來的自由軟體。由其他人引入的任何問題,不應損害原作者的聲譽。

    最後,任何自由軟體不斷受到軟體專利的威脅。我們希望避免這樣的風險-自由軟體的再發佈者以個人名義獲得專利許可證,等同將軟體變為私有。為防止這一點,我們必須明確聲明:任何專利必須以允許每個人自由使用為前提,否則就不准許有專利。

    下面是有關複製、發佈和修改的確切的條款和條件。

    有關複製,發佈和修改的條款和條件

    0. 凡是版權所有者在其程式和作品中聲明其程式和作品可以在 GNU GPL 條款的約束下發佈,這樣的程式或作品都受到本許可證約束。下面提到的「程式」指的是任何這樣的程式或作品,而「程式的衍生作品」指的是這樣的程式或者版權法認定下的衍生作品︰也就是說包含此程式或程式的一部分的套件,可以是原封不動的,或經過修改的,和/或翻譯成其他語言的 (程式)。(在下文中,「修改」一詞的涵義一律包含翻譯作品。) 每個許可證接受人用「您」來稱呼。

    本許可證條款不適用於複製,發佈和修改以外的行為;這些行為超出這些條款的範圍。執行本程式的行為不受條款的限制。而程式的輸出只有在其內容構成本程式的衍生作品 (並非只是因為該輸出由本程式所產生) 時,這一條款才適用。至於程式的輸出內容是否構成本程式的衍生作品,則取決於程式具體的用途。

    1. 只要您在每一程式副本上明顯和恰當地宣告版權聲明和不承擔擔保的聲明,並原封不動保持此許可證的聲明和沒有擔保的聲明,並將此許可證連同程式一起給其他每位程式接受者,您就可以用任何媒體複製和發佈您收到的程式的原始碼。

    您可以為轉讓副本的實際行動收取一定費用。您也可以自由決定是否以提供擔保來換取一定的費用。

    2. 您可以修改程式的一個或幾個副本或程式的任何部分,以此形成基於這些程式的衍生作品。只要您同時滿足下面的所有條件,您就可以按前面第一款的要求複製和發佈這一經過修改的程式或作品。

    a) 您必須在修改過的檔案中附有明顯的說明:您修改了此一檔案及任何修改的日期。

    b) 您必須讓您發佈或出版的作品,包括本程式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內含本程式的全部或部分所衍生的作品,允許第三方在此許可證條款下使用,並且不得因為此項授權行為而收費。

    c) 如果修改的程式在執行時以交談方式讀取命令,您必須使它在開始進入一般的交談使用方式時列印或顯示聲明:包括適當的版權聲明和沒有擔保的聲明 (或者您提供擔保的聲明);使用者可以按此許可證條款重新發佈程式的聲明;並告訴使用者如何看到這一許可證的副本。(例外的情況︰如果原始程式以交談方式工作,但它通常並不列印這樣的聲明,那麼您基於此程式的作品也就不用列印聲明)。

    這些要求適用於整個修改過的作品。如果能夠確定作品的一部分並非本程式的衍生產品,且可以合理地單獨考慮並將它與原作品分開的話,則當您將它作為獨立的作品發佈時,它不受此許可證和其條款的約束。但是當您將這部分與基於本程式的作品一同發佈時,則整個套件將受到本許可證條款約束,因為本許可證對於其他許可證持有人的授權擴大到整個產品,也就是套件的每個部分,不管它是誰寫的。

    因此,本條款的意圖不在於剝奪您對完全由您自身完成作品的權利,而是履行權利來控制基於本程式的集體作品或衍生作品的發佈。

    此外,將與本程式無關的作品和本程式 (或本程式的衍生作品) 一起放在貯存媒體或發佈媒體的同一卷上,並不導致將其他作品置於此許可證的約束範圍之內。

    3. 您可以以目標碼或可執行形式複製或發佈程式 (或符合第 2 款,本程式的衍生作品),只要您遵守前面的第 1、2 款,並同時滿足下列三條中的任一條︰

    a) 在通常用作軟體交換的媒體上,和目標碼一起附有機器可讀的完整的本程式原始碼。這些原始碼的發佈應符合上面第 1、2 款的要求。或者

    b) 在通常用作軟體交換的媒體上,和目標碼一起,附上書面報價,提供替第三方複製原始碼的服務。該書面報價有效期不得少於 3 年,費用不得超過完成原程式發佈的實際成本,原始碼的發佈應符合上面的第 1、2 款的要求。或者

    c) 和目標碼一起,附有您收到的發佈原始碼的報價信息。(這一條款只適用於非商業性發佈,而且您只收到程式的目標碼或可執行碼,和按 b 款要求提供的報價。)

    作品的原始碼指的是對作品進行修改最優先擇取的形式。對可執行的作品而言,完整的原始碼套件包括:所有模組的所有原始程式,加上有關的介面的定義,加上控制可執行作品的安裝和編譯的腳本。但是,作為特殊例外,那些通常伴隨著執行本程式所需的作業系統元件 (如編譯器、核心等) 而發佈的軟體 (不論是原始碼或可執行碼),則不在本許可證要求以程式原始碼形式伴隨發佈之列,除非它是本程式的一部分。

    如果可執行碼或目標碼是以指定複製地點的方式來發佈,那麼在同一地點提供等價的原始碼複製服務也可以算作原始碼的發佈,然而第三方並不需因此而負有必與目標碼一起複製原始碼的義務。

    4. 除了本許可證明白聲明的方式之外,您不能複製、修改、轉發許可證和發佈程式。任何試圖用其他方式複製、修改、轉發許可證和發佈程式是無效的,而且將自動結束許可證賦予您的權利。然而,對那些從您那裡按許可證條款得到副本和權利的人們,只要他們繼續全面履行條款,許可證賦予他們的權利仍然有效。

    5. 您沒有在許可證上簽字,因而您沒有必要一定接受此許可證。然而,沒有任何其他東西賦予您修改和發佈程式及其衍生作品的權利。如果您不接受許可證,這些行為是法律禁止的。因此,如果您修改或發佈程式 (或本程式的衍生作品) ,您就表明您接受這一許可證以及它的所有有關複製、發佈和修改程式或基於程式的作品的條款和條件。

    6. 每當您重新發佈程式 (或任何程式的衍生作品) 時,接受者自動從原始許可證頒發者那裡接到受這些條款和條件支配的複製、發佈或修改本程式的許可。您不可以增加任何條款來進一步限制本許可證賦予他們的權利。您也沒有強求第三方履行許可證條款的義務。

    7. 如果由於法院判決或違反專利的指控或任何其他原因 (不限於專利問題) 的結果,使得強加於您的條件 (不管是法院判決,協議或其他) 和許可證的條件有衝突時,他們也不能令您背離許可證的條款。在您不能同時滿足本許可證規定的義務及其他相關的義務來發佈程式時,則結果您只能夠根本不發佈程式。例如,如果某一專利許可證不允許所有直接或間接從您那裡接受副本的人們,在不付專利費的情況下重新發佈程式,唯一能同時滿足兩方面要求的辦法是停止發佈程式。

    如果本條款的任何部分在特定的環境下無效或無法實施,就使用條款的其餘部分,並將這部分條款作為整體用於其他環境。

    本條款的目的不在於引誘您侵犯專利或其他財產權的要求,或爭論這種要求的有效性。本條款的主要目的在於保護自由軟體發佈系統的完整性。它是透過公共許可證的應用來實現的。許多人已依賴同是出自此系統的應用程式,經由此系統發佈大量自由軟體而做出慷慨的供獻。作者/捐獻者有權決定他/她是否透過任何其他系統發佈軟體,許可證接受者不能強迫作者/捐獻者做某種特定的選擇。

    本節目的只在更明確說明許可證其餘部分可能產生的結果。

    8. 如果由於專利或者由於有版權的介面問題使程式在某些國家的發佈和/或使用受到限制,則以本許可證發佈程式的原始作者可以增加發佈地區的限制條款,將這些國家明確排除在外,並在這些國家以外的地區發佈程式。在這種情況下,這些限制條款如同寫入本許可證一樣,成為許可證的條款。

    9. 自由軟體基金會可能隨時出版一般公眾許可證的修改版和/或新版。新版和當前的版本在精神上保持一致,但在細節上可能有出入,以處理新的問題與狀況。

    每一版本都有不同的版本號。如果程式指定可適用的許可證版本號以及「任何更新的版本」,您有權選擇遵循指定的版本或自由軟體基金會以後出版的新版本。如果程式未指定許可證版本,您可選擇自由軟體基金會已經出版的任何版本。

    10. 如果您願意將程式的一部分結合到其他自由程式中,而它們的發佈條件不同,請寫信給作者,要求準予使用。如果是自由軟體基金會加以版權保護的軟體,請寫信給自由軟體基金會,我們有時會作為例外的情況處理。我們的決定受兩個主要目標的指導,這兩個主要目標是:我們的自由軟體的衍生作品繼續保持自由狀態,以及從整體上促進軟體的共享和重複利用。

    沒有擔保

    11. 由於程式准予免費使用,在適用法准許的範圍內,對程式沒有擔保。除非另有書面說明,版權所有者和/或其他提供程式的人們「一樣」不提供任何類型的擔保,不論是明確的,還是隱含的,包括但不限於可銷售和適合特定用途的隱含保證。全部的風險,如程式的質量和性能問題都由您來承擔。如果程式出現缺陷,您應當承擔所有必要的服務、修復和改正的費用。

    12. 除非適用法或書面協議的要求,在任何情況下,任何版權所有者或任何按許可證條款修改和/或發佈程式的人們都不對您的損失負有任何責任。包括由於使用或不能使用程式引起的任何一般的、特殊的、偶然發生的或重大的損失 (包括但不限於資料的損失,或者資料變得不精確,或者您或第三方的持續的損失,或者程式不能和其他程式協調運行等) 。即使版權所有者和其他人已被告知這種損失的可能性也不例外。

    條款結束

    如何將這些條款用到您的新程式

    如果您開發了新程式,而且您需要它得到公眾最大限度的利用,要做到這一點的最好辦法是將它施以 GNU GPL,使得每個人都能循此條款來修改和重新發佈您寫的軟體。

    為了做到這一點,請將程式附上下列聲明。最安全的方式是將它放在每個原始碼檔案的開頭,以便最有效地傳遞沒有擔保的信息。每個檔案至少應有「版權所有」行以及在什麼地方能看到聲明全文的說明。

    用一行空間描述程式的名稱和它的用途。
    版權所有 (C) yyyy 作者姓名

    本程式是自由軟體,您可以遵照自由軟體基金會出版的 GNU 一般公眾許可證條款第二版來修改和/或重新發佈這一程式,或者自由選擇使用任何更新的版本。

    發佈這一程式的目的是希望它有用,但沒有任何擔保。甚至沒有適合特定目的而隱含的擔保。更詳細的情況請參閱 GNU 一般公眾許可證。

    您應該已經和程式一起收到一份 GNU 一般公眾許可證的副本。如果還沒有,寫信給: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59 Temple Place, Suite 330, Boston, MA 02111-1307, USA 。

    此外還應加上如何和您保持聯繫的信息。

    如果程式以交談方式進行工作,當它開始進入交互方式工作時,應輸出類似下面的簡短聲明:

    Gnomovision 第 69 版,版權所有 (C) 年份 作者姓名
    Gnomovision 絕對沒有擔保;要知道詳細情況,請輸人「show w」。這是自由軟體,歡迎您遵守一定的條件重新發佈它,要知道詳細情況,請輸人「show c」。

    假設的命令「show w」和「show c」應顯示一般公眾許可證的相應條款。當然,您使用的命令名稱可以不同於「show w」和「show c」。根據您的程式的具體情況,也可以用選單或滑鼠來顯示這些條款。

    如果需要,您應該取得您的上司 (如果您是程式員) 或您的學校簽署放棄程式版權的聲明。下面只是一個例子,您應該改變相應的名稱:

    Ynyodyne 公司以此方式放棄 James Harker 所寫的 Gnomovision 程式的全部版權利益。


    Ty Coon 簽名,1989,4,1
    Ty Coon,副總裁

    這一許可證不允許您將程式併入私有程式。如果您的程式是一個子函式庫。您可能會認為讓它和私有的應用程式連接會更有用。如果您想這麼做,請使用 GNU 函式庫一般公眾許可證代替本許可證。




    附件


    附件 1


    80-canon_mfp.rules
    canon_mfp.conf
    libcncpcmcm.so.?.?.?
    libcncpmsimg*.so.?.?.?
    libcncpmslld*.so.?.?.?
    libcncpmsui.so.?.?.?
    *.xpm
    cnc*.tbl
    cnc*.dat
    CNC*.DAT
    libcncpnet.so.?.?.?
    canon_mfp_net.ini


    附件 2


    scangearmp.mo
    scangearmp-*-pkgconfig.sh
    scanner_*.lc


    附件 3


    scangearmp
    libsane-canon_mfp.a
    libsane-canon_mfp.la
    libsane-canon_mfp.so.?.?.?

    系統要求

    Fedora 17 (32 位元/64 位元)
    openSUSE 12.2 (32 位元/64 位元)
    Ubuntu 12.04 (32 位元/64 位元)

    設置說明

    按照說明書以管理員身分安裝已下載的套件檔案文件。
    有關如何安裝並使用該軟體,請參閱使用說明。

    檔案資料

    1. 檔案名稱:scangearmp-source-2.10-1.tar.gz
    2. 檔案版本:2.10
    3. 檔案大小:3566KB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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