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試用電子優惠劵條款及條件 - Canon Professional - 佳能香港

    器材試用電子優惠劵條款及條件

    1. 器材試用電子優惠劵(「電子優惠劵」)只於 CPS 會藉生效期內有效。過期的電子優惠券將不被接受。
    2. 每張特級器材試用電子優惠券可試用一件以下所列之佳能產品7天:Cinema EOS 電影攝錄機、RF Cinema 電影鏡頭、EF Cinema 電影鏡頭及標準電子優惠券所包括的佳能器材。
    3. 每張標準器材試用電子優惠券可試用一件以下所列之佳能產品7天: EOS 系列數碼相機、RF 系列鏡頭、EF 系列鏡頭、XF系列及XA系列專業數碼攝錄機、望遠鏡。
    4. 如需試用器材,您須於有效期内於營業時間內親臨佳能數碼影像坊使用電子優惠劵。
    5. 每張電子優惠劵只可用於一次交易。
    6. 本電子優惠劵不可轉讓、不能兌換現金或其他貨品,並不設找續。
    7. 本電子優惠劵不可與任何其他優惠、促銷或折扣同時使用。
    8. 本電子優惠劵若有遺失、損毁、遭盜竊或逾期,佳能將不會另行補發。
    9. 佳能保留權利更改本電子優惠劵的條款及條件,恕不另行通知。
    10. 如有任何爭議,佳能保留最終決定權。
    11. 除本條款及條件外,本電子優惠劵亦受限於Canon Professional Services計劃之條款及條件及的器材借用表格(Loan Form) 條款及條件。

    最後更新日期: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