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 EF 鏡頭星級保養服務 - 佳能香港

為感謝佳能用戶一直以來的支持和信賴,現誠意推出佳能鏡頭星級保養服務。用戶只需以下列保養星級服務優惠價便能享用多項專業的鏡頭保養服務,當中包括一般功能,對焦系統及光圈檢查。包括外部鏡身及鏡面清潔,以及(1)對焦膠環(2)變焦膠環(3)接環膠圈(4)鏡頭接環更換,令鏡頭保持最佳狀態。如欲享用以上星級服務,請攜同產品於辦公時間內親臨客戶服務中心辦理。計劃詳情可參閱計劃條款及條件。

指定產品型號
服務原價* (港幣)
折扣優惠​​​​​​​
星級服務優惠價** (港幣)
EF16-35/2.8 III USM $975 7折 $680
EF16-35/4 L IS USM $964 7折 $670
EF17-40/4 L USM #1 $1,030 7折 $720
EF24-70/2.8 L II USM $954 7折 $660
EF24-70/4L IS USM $940 7折 $650
EF24-105/4 L IS II USM $964 7折 $670
EF70-200/2.8 L USM #2 $1,178 7折 $820

EF70-200/2.8 L IS II USM /

EF70-200/2.8 L IS III USM

$1,257 7折 $870
EF70-200/4 L USM #2 $1,021 7折 $710
EF70-200/4 L IS USM #1 $1,250 7折 $870
EF70-200/4 L IS II USM $1,200 7折 $840
EF100-400/4.5-5.6 L IS II USM $1,288 7折 $900

* 價錢包括一般功能,對焦系統及光圈檢查。包括外部鏡身及鏡面清潔,以及對焦膠環、變焦膠環、接環膠圈、鏡頭接環更換

** 折扣優惠以最接近十位之整數計算

#1 此型號鏡頭接環更換後序號會改變

#2 此型號沒有接環膠圈可換

注意:

  1. 以上優惠不能與其他優惠同時享用。
  2. 如產品不在保修或延長保修內,客戶需於服務工作單發出前先繳交檢查費港幣100元正。此費用於任何情況下皆不予退還。 於完成星級服務後,此費用可於總收費中扣除。客戶需於取回產品時繳交上述服務優惠費用。
  3. 參與此優惠計劃的次數不限。
  4. 詳細之服務條件及條款,請參照佳能網站上的保修條款及維修條款。

條款及條件

「佳能鏡頭保養星級服務」優惠計劃(「本計劃」)由佳能香港有限公司(「佳能」)提供。參加本計劃即表示你已閱讀、明白及同意遵守此條款及條件(「本條款及條件」)。

計劃資格

本計劃僅適用於指定型號的佳能鏡頭(「產品」)。佳能將不時於其官方網站更新產品。本計劃不適用於平行進口產品或非於佳能或其香港或澳門授權經銷商購買之產品。

參加方法

如欲參加本計劃,請於辦公時間帶同你的產品親臨下列地點。

佳能客戶服務中心地址及營業時間 :

按此

收到你的產品後,佳能會向你發出服務工作單。你必須簽署及接受服務工作單上的條款及條件。在不抵觸佳能的其他付款安排下,就本計劃而言,你須於取回產品時付款予佳能。所有款項於香港佳能客戶服務中心須用現金或信用卡以港幣支付。支票付款恕不被接納。

其他條款
  1. 如佳能未能對產品提供服務或已停售產品或不再供應其任何零件,佳能擁有絕對酌情權拒絕你參加本計劃。
  2. 佳能保留絕對權利透過於官方網站發佈的方式以更改或取消本計劃或本計劃內的任何細節。
  3. 佳能對本條款及條件擁有絕對解釋權。如有任何爭議,佳能保留最終決定權。
  4. 因佳能或其僱員或其獨立承包商就本計劃之行為而引致你蒙受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損失、賠償、費用或開支(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利潤、節約、商譽、收入或合約的損失,無論有關損失是實際或預期,或任何性質之特殊間接或相應損失)或任何第三方對你採取的行動、申索及訴訟,佳能均不負上任何責任。儘管有任何相反的條件或條款,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無論是依據契約法、侵權法、衡平法或其他的法律基礎,佳能對於由本計劃產生或與本計劃有關的任何直接損失或損害之總承擔責任上限為港幣一百元。
  5. 佳能未有或延遲行使或執行本條款及條件的任何權利,並不能當作為佳能已放棄該權利或用作為阻止佳能在以後任何時間行使或執行該權利。
  6. 本條款及條件中每一條款應有獨立的強制執行力,其效力不受其他條款之無效性所影響。倘若本條款及條件之任何條款於任何方面被定為無效、非法、不可執行或不能履行的,本條款及條件其它條款之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及履行性不應因上述情況而在任何方面受到影響或損害。
  7. 本條款及條件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管轄及釋義。 與本條款及條件所引起或有關的任何糾紛,你均不可撤銷地服從香港法庭的非專有司法管轄權。
  8. 本條款及條件的原文為英文,中文譯本只供參考。如有任何歧義或不符,概以英文版本為準。